20220615 一起救生筏拆卸落水事故

20220615 一起救生筏拆卸落水事故

2022.06.15 德涛轮停靠在广州东莞中联船厂修船,由广州丰海船舶维修有限 公司 4 人对船上的消防救生设备进行检验。

1750 救生筏年检人员开始拆卸右舷救生筏

1808 3#救生筏安全下放甲板,开始拆 1#救生筏,三副看到后在现场协调。 1816 1#救生筏保险钢丝绳拆除,使用 Φ10mm 麻绳为救生筏做保险(此绳由

丰海工作人员自己在船上找到)

1817 1#救生筏在移出筏架过程中,保险绳突然断裂,1#救生筏入水,50 秒

后救生筏漂过船尾。

1833 现场作业丰海公司人员报告驾驶台二副

1838 船队主修得知后联系东莞快艇,因雨天夜间无法出艇搜寻。 1905 丰海公司(救生筏检验单位)联系海事局,巡逻艇出船搜寻 1930 船长高频向东莞 VTS 报告救生筏入水漂失情况

1950 海巡 09340 靠我船右舷,告知搜寻半小时未发现落水救生筏 财产损失:1#救生筏落水漂失。

20220615 一起救生筏拆卸落水事故

20220615 一起救生筏拆卸落水事故

20220615 一起救生筏拆卸落水事故

二、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 承包商工索具配备不足,保险索使用低标准负荷的麻绳所致。“广州丰海”

拆卸救生筏时,随意在船拿了一根 10MM 麻绳作为保险绳,该绳安全负荷不足 以承受救生筏重量,不能起到安全保险的作用,导致在搬移救生筏筏架时,保险 绳崩断而致使救生筏落水漂失。

2.作业风险未能识别。“广州丰海”和船舶均未能识别或重视救生筏拆卸过程 中存在的风险,未开展风险评估。

根本原因

1、“广州丰海”作业时滥用不符合安全作业标准要求的绳索做保险索,强度 不足致使救生筏掉落入水、遗失,安全意识差。

2、船舶未起到监管作用。现场监管和协调人员三副经验不足,大副和船长 均在餐厅吃饭,关键性作业现场部门长未做好监督。

3、信息沟通不足。当日上午取得作业许可,由于雨天“广州丰海”作业人员 迟迟不能拆救生筏,一直到傍晚船上晚餐时才开始作业,由于缺乏沟通,作业前 未告知船长和大副,三副看到时已经在作业,由于沟通不足,船舶大副、船长都 未能及时到现场做好安全把关,船舶也未明确作业开始前需提前告知的要求。

4、船舶未按 C2S0758 承包商安全培训须知要求对“广州丰海”人员开展安 全培训,并在“承包商安全培训记录”上签字和承诺安全,导致双方均未能在思 想上引起重视,除使用不合格保险索外,也发现承包商在无防护舷边作业时没有 穿戴救生衣的违章现象。

三、经验教训

1、 船舶要严格按照 C2S0758 承包商安全培训须知和《分包商 HSE 要求》

(C2S07101-01)要求,对承包商上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和并在培训记录上 签字和安全承诺,并按我局体系规定穿着 PPE。

2、 作业许可签订时双方要认真开展工前会,并要强调制度遵守,做好沟通 和信息交流,开始作业前和作业结束时要报告大副或船长,不能未经许可就开始 私自作业。船舶要加强安全和质量监管,除设备主管人员到场监管外,关键性作 业部门长要到现场监督。

3、 救生筏拆卸需开展安全作业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 责任人。选用的保险索需根据吊索安全负荷的标准要求执行,同时要识别现场环 境危害因素,并有响应应急计划和措施,无防护的舷边作业任何人均需穿着救生 衣。

4、 承包商在船作业,应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和工具,除非有协议,否 则原则上船舶不得提供,应急情况除外。

来源:皓凌云残星翰宙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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