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志》|工商财税 工 业——区属工业(三)

《回民区志》|工商财税 工 业——区属工业(三)

1963年5月,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和呼和浩特市人民委员会作出市内三区(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工业企业分别隶属于市内主管局领导的决定。同年,全民所有制的熟皮厂、毛制皮胶厂、塑料制品厂和集体所有制的日用化工厂、模具厂、金笔社、笼箩木器社、五金社等全部上交市轻工业局、手工业局管理。区直属企业只有驼运社、小车社、托运站、回民酱油厂,并接管合营牛奶场和牛奶合作商店。区属企业成为交通运输和牧工商几个行业兼有的企业体系,年产值仅为29万元,利润1.5万元。

1965年底,除牛奶场由区生产办公室管理外,其余3个交通企业隶属呼和浩特市交通局,回民酱油厂合并于呼和浩特市食品厂。从此直至1970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展,5年内区里基本没有建立直属的区级工业企业,从而形成这一时期回民区经济事业的断层。

1970年,兴起大办街道“五七”工业的新高潮,红旗区(今回民区)各街道办事处先后兴办汽车配件厂、废油提炼厂、综合粉笔厂、机床电器厂、工业配件厂等30余个“五七”工厂。同年9月,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将市二轻局所属的儿童服装社、笼箩社、熟皮社、五金制品社、刻字社5个集体所有制企业划归回民区管理。

1971年6月,红旗区革命委员会将呼和浩特市动力机厂组建的家属“五七”厂接管后改为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工厂,定名为红旗区机械修造厂,后改为呼和浩特市水箱厂。

1973年12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批准,将5个手工业合作社升级为合作工厂,其厂名有的也作变更,如笼箩社更名为调压器厂,刻字社更名为标牌制章厂,熟皮社更名为火石厂,同时将回民牛奶厂更名为红旗牛奶厂。

1974年3月,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调压器厂、标牌制章厂、儿童服装厂、五金制品厂、火石厂5个企业移交呼和浩特市二轻局,并于当年4月办理区、局企业交接工作。同年,将呼和浩特机床附件厂组建的“五七”家属工厂接收为区属企业,定名为红旗卡具厂。主要产品有铭卡头及部分汽车配件,隶属于区属工业(6年之后,由于原材料供应,技术水平及产销渠道等原因,于1981年8月移交呼和浩特机床附件厂)。将新华西路办事处所属机床电器厂、机械配件厂,中山西路办事处所属工业配件厂,通道街办事处所属汽车配件厂等接收为区属企业,相应变更企业名称为呼和浩特市汽车配件厂、汽车零件厂、汽车附件厂、无纺织布厂。

1975~1978年,先后将通道街办事处的“五七汽车配件厂”、“五七钻井队”,新华西路办事处的“五七机床电器厂”、“五七机械配件厂”、“五七油脂化工厂”,中山西路办事处的“五七工业配件厂”等改为区属工业企业。1978年7月,上述企业经市计委批准,由街办“五七”企业转为区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即大集体企业),700余名“五七”工人转为集体企业职工。

1983年,将海拉尔西路办事处的“机电修配厂”,通道街办事处的“粉笔厂”,光明路办事处的“电子配件厂”接收为区属工业企业。区属工业经过频繁的上调下放,改变隶属关系,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不断调整企业的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整顿、提高企业素质,在保持原有企业从调整、改革中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同时,对区属企业名称按其产品及服务方向作厂名变更。至1983年,有区直属企业13个(包括民政工业企业2个)。

区属工业经过40余年的不懈努力,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都得到长足的发展。1990年,全区社会总产值8 422万元,比1985年增长144.3%;出口创汇11个品种,创汇额66.74万美元;累计发展横向经济联合项目24项,其中引进外资1项,实施技术改造15项,总投资254万元,累计新建工业企业52个。

1987~1993年,回民区直属工业企业体制改革历经三轮承包。1994~2002年,经过租赁、转让、兼并、股份制合作、承包、拍卖等多种形式,实行多样化经营,区属工业企业全部实现民有民营,企业转制工作完成。

(来源:《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志》)

来源:魅力回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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