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车避让行人撞隔离桩致骨折 讨要说法一波三折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3月26日中午,家住合肥的董吉祥拨打新安晚报热线求助称,3月19日晚上6点半左右,他的父亲董训升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在宁国路与彩玉路交口附近非机动车道上,在避让行人时,撞上非机动车道上的隔离桩受伤,导致左小腿胫骨、腓骨等处骨折。连日来,董吉祥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希望明确该隔离桩的产权方,一直没有得到确切答复。

男子骑车避让行人撞隔离桩致骨折 讨要说法一波三折

董吉祥说,父亲当时撞上了这根隔离桩。

避让行人撞隔离桩

46岁的董训升在合肥东二环五金商贸城上班,是一名装货卸货工人,和妻子在宁国路附近租了间民房。董训升向记者回忆,3月19日晚上6点半左右,他骑电动车带着妻子一同回家,为了避让一位行人,撞上了隔离桩。

董训升倒地后,打电话让弟弟驾车将自己送往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诊断董训升为左胫骨下段、左腓骨上段及左腓骨外踝骨折,而且需要住院,费用大概需要3万元。

考虑到一时拿不出这么多费用,加上医保报销等问题,董训升选择回老家含山治疗。董训升告诉记者,当晚11点左右,弟弟开车将他送至老家含山县中医院治疗,从住院到现在的治疗费用大概花了2万多元,“如果恢复快的话,最近几天就可以出院了。腿里打了钢条加钢钉,大概一年到一年半后取出来。”

讨要说法一波三折

3月20日,董吉祥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此事,想找到涉事隔离桩所属的产权单位,希望能得到一个说法,“市长热线将此事转给了包河区城管局。” 3月23日下午,董吉祥去了包河区城管局道路设施科,“包河区城管局道路设施科工作人员答复说,那条道路不归城管局管,隔离桩的产权并不属于包河区城管局。”

3月26日,董吉祥还去了辖区包河交警大队写了事故经过,交警告诉董吉祥,他父亲这种情况属于单方面事故,因为是董训升自己撞上去的,并非隔离桩撞伤董训升,基本上董吉祥父亲负全责。

董吉祥说,4月1日他打电话给同安街道,询问关于涉事隔离桩的产权问题,“街道办工作人员告诉我,街道没有权力在马路上放置任何东西,涉事的隔离桩不属于同安街道,它的产权问题应该去询问包河区城管局。”

董吉祥还联系了包河区市政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我,所有非机动车道的隔离桩都已经移交给了包河区城管局,并且事发路段的隔离桩也不是他们设置的。”

对于这样的结果,董吉祥表示很无奈。

隔离桩产权难确定

3月31日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联系上了包河区城管局道路设施科,询问事发隔离桩的产权单位是不是包河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产权单位不是包河区城管局。对于该隔离桩来源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真的不清楚这个是谁设的。”

对于董训升董吉祥父子遇到此事该怎么办?该工作人员建议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起诉。

4月1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涉事隔离桩所属路段的管理权已经移交给包河区城管局。随后,记者又联系上同安街道城管中队,工作人员表示2018年后基本没在道路上设过隔离桩。随后,记者又联系合肥市包河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隔离桩不是包河交警大队安装的,确定隔离桩产权单位也不归他们管。

采访中,记者也将此事反映给了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骑车人的安全意识也需要提高,骑车速度太快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王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许佳 摄影报道

来源: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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