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两华裔工友因工受伤盼索赔 律师:依伤残度赔付

中国侨网6月5日电 美国《星岛日报》报道,近日,纽约布鲁克林两名华裔工友因工受重伤骨折,须进行手术治疗。无法继续工作的二人尽管已申请工伤索赔,但因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数额较少,令他们担忧今后的生活。

当地时间6月4日,两名受伤工友的家人前往美国亚总会免费法律咨询求助。据伤者丈夫及儿子介绍,今年60岁的华裔女工友陈女士一直在一家华人杀鸡厂工作。她在今年3月19日工作时,因工厂地面上有水而不幸滑倒,致其脚部受伤,无法站立。后确诊为脚骨骨折。施手术植入钢钉后,陈女士一直在家中养伤。至今无法正常走路的她,在事发后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第一个月600元工资赔偿。第二个月则减为300元。家人们因此担心,陈女士是否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四肢工伤依伤残度赔付

另一名前来咨询的伤者的太太与女儿也阐述了与陈女士相似的情况。据悉,伤者林先生在一家位于长岛的华人橱柜公司工作多年,两周前踩着梯子到高处取东西时,不幸连人带梯子一同摔在地上。无法站立的他在送医后被确诊为脚部骨折。林先生的脚部肿胀严重,须在他消肿后方可施手术。林先生的家人也为他是否能获得合理的工资赔偿表示担忧。

针对这两起工伤事件,黎保利律师楼案件经理宋大维称,两位伤者因在在工作中受伤,定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相关赔偿提供医药费及工资损失的三分之二,工资损失赔偿则以实际报税工资为准。平日以现金支付的部分不在此范畴内。

宋大维表示,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通常先提供临时工资赔偿,以保证工友生活暂时有保障。这就是为什么陈女士目前只收到数额有限的支票。一旦确认了所有证据,保险公司将把因伤造成的工资损失赔偿补齐。此外,两位工友的均伤在脚部。宋大维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生在四肢的工伤无法医治且影响到伤者无法再继续工作时,在经双方医生确认的情况后,保险公司将根据伤残程度作出一次性赔付。(张之铭)

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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