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玉山派出所接到胡先生报警称,其放在玉岑山居工地上的40余袋脚手架的“卡头”不见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过多方调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郑某、朱某并于10月18日17时许将两人成功抓获。
据朱某交代,自己曾在玉岑山居工地上工作过,知道工地上的脚手架配件能置换钱。于是在10月15日21时许,带着“目的”的朱某从家里出发来到玉岑山居半山腰处,发现空地上堆放着很多脚手架配件钢管,由于钢管过长,车放不下,朱某只好把目标转移到了钢管旁边的40余袋编织袋里的脚手架“卡头”,经过1小时的“努力”,朱某将重3000余斤,总价值1万余元的脚手架“卡头”全部搬上车,随后驾车扬长而去。
10月16日凌晨4时许,朱某来到郑某家,郑某在明知脚手架配件为非法所得的情况下将脚手架配件收购,朱某共计获利497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朱某已被磐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磐安公安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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