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措施

第一节 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

1 安全管理方针

本工程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建设系统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以人为本,严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抓安全促生产,创造稳定、健康、有序、向上的施工安全环境。

2 安全管理的目标

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 三项管理

“计划管理、系统管理、应急管理”,是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管理,必须从”人、机、料、法、环”通盘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建立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措施,最终实现预防、预控、突发应急,这是在本工程管理中的核心管理。

4 四个建立

4.1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体系,形成网络化沟通。

4.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自上而下系统之间、与第三方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达到横到边、纵到底,自上而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管理效果。

4.3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预案可操作性强,对预案的实施效果进行必要的演练和评审,对措施反复改进。

4.4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国际标准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目标管理方案。

5 五项落实

5.1 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2 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遵章守纪,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层层签状,定期考核。

5.3 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实行”四检制”,即专检制、互检制、定检制、抽检制。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5.4 落实”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业主、设计、监理、供货方、政府部门等都应在施工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相关单位也应严格落实”三同时”。

5.5 落实”四全”安全管理。通过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的管理,以实现人人、处处、时时把安全放在首位。

第二节 安全管理的组织措施

1 组织保证措施

1.1 按照建设部二OO四年十二月一日颁发的建质[2004]213号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2 成立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为首和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厦门海峡明珠广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1.3 因本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及工程的重要性,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在施工现场特指定专职安全员(具有10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和专职事故预防员,分别负责安全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和施工现场人身安全及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

1.4 根据作业人员情况成立”安全纠察队”。

2 制度保证措施

2.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2 人身意外保险制度。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2.3 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

2.5 严格执行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班前讲话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急情况避险制度。

2.6 实行严格的安全旁站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专职安全员要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7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措施。

2.8 严格执行我公司已经成熟的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2.9 严格遵守执行建设部2004年12月1日颁发的建质[2004]213号文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本工程的特殊重要性,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10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国家现行标准、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有关现行规定。

3 素质保证措施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现场人员的安全,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未经批准严禁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进入工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登记,并正确佩戴安全帽、标识,根据需要使用保护鞋等用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对不遵守国家及厦门市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各项管理规定的人员要求立刻撤出现场。

4 劳务用工管理保证措施

4.1 强化对劳务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杜绝违法用工。各施工单位使用的劳务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现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 施工队上岗前,由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4.2.1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4.2.2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4.2.3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4.2.4 本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4.2.5 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4.2.6 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4.2.7 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3 施工队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施工队负责人(或班组长)组织本队(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主要内容包括:

4.3.1 关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

4.3.2 每日上班前,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讲解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5 安全旁站制度具体措施

5.1 根据《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条例》中关于安全员旁站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在本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安全员旁站制度。

5.2 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是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业人员。

5.3 凡遇有下列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时,安全员必须在作业现场进行旁站监督:

5.3.1 地下暗挖作业。

5.3.2 基坑、沟槽施工作业。

5.3.3 人工挖孔桩作业。

5.3.4 脚手架作业(包括:组装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悬挑架、外挂架、吊篮架及附着式脚手架的安装、提升、移动、拆除等)。

5.3.5 模板工程(包括码放、安装和拆除等)。

5.3.6 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3.7 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5.3.8 高压线防护架搭设、拆除作业。

5.3.9 变压器(箱变)防护、电缆敷设作业。

5.3.10 起重吊装作业。

5.3.11 地下管道清理维修作业。

5.3.12 建筑物拆除、爆破作业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拆除作业等。

5.3.13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

5.4 安全员在旁站过程中做好旁站监督记录,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旁站监督记录每天下班前交项目安全文明施工部门存档备查。

5.5 安全员旁站监督的主要职责

5.5.1 熟悉旁站监督施工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保证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5.5.2 检查旁站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和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等资料。

5.5.3 检查作业项目的施工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

5.5.4 检查作业项目涉及到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5.5 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5.5.6 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停止施工作业或要求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地点。

第三节 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

1 安全防护管理的技术措施

在进行基槽、坑、沟、桩基及模板工程,各类施工脚手架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网。在电梯井口、管道井口、楼梯口及休息平台及临边作业时,料具存放应严格遵守执行厦门市有关规定。

1.1 基槽、坑、沟、桩防护

1.1.1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夜间在危险处设红色标志灯;

1.1.2 槽、坑、沟边2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运输坡道要保证宽度和坡度,且要具备坚实的承压能力,以保证汽车上、下坡道安全。

1.2 “三宝”、”四口”和”五临边”防护

1.2.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2.2 结构内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并覆盖固定盖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护身栏杆,护身栏上、下各固定一道水平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结构施工中后浇带处要加固定盖板防护;电梯井口处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5m的上翻式金属防护门,下底高20cm并设挡脚板,门两边各宽于门口10cm,门栏刷涂红白相间的颜色,同色间隔20cm;电梯井内首层及首层以上每隔两层设一道严密牢固的水平安全网。

1.2.3 建筑物楼层临边和操作面外侧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防护高度1.5m,立挂安全网且下口封严;楼梯踏步和休息平台处,设两道牢固的防护栏杆。

1.2.4 建筑物的出入口处搭设长6m,高度大于3m,宽于进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1.2.5 “临边”作业必须搭设1.2m以上两道牢固的护身栏,下口封严,栏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立柱。

1.2.6 物料堆放平稳,严禁放置在建筑物临边和洞口附近,砌块码放高度不超过1.5m。模板存放场地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大模板存放设置专用插放架,模板存放区设置1.2m高围栏进行围挡。

1.2.7 正在施工中的支护结构应做好防护装置及保护设施,不得任意拆除、随意挪动各种防护设施、警告牌和安全标志等;用来支持建造中的工程或现有建筑物的斜撑、横撑和顶撑等各类安全支撑应进行深化设计,并经业主、工程师审核批准,并且符合政府法令的要求。对作业台架及安全护拦等要定期检查,及时维护,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施工需要拆洞口、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1.3 高处作业防护

1.3.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3.2 登高作业人员严禁带病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1.3.3 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m(高层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必须连接严密。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1.3.4 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

1.3.5 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商。

1.4 建立天气预报制度

施工管理部要建立天气预报制度,每天在公示栏中将未来一周的天气情况写出来,按照应急处理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在预计刮大风前,对所有可能会被大风吹倒的物件、脚手架及临时设施进行加固;大风雨过后,要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要立即修理完善;每天下班前,高空作业人员应将在高空存放的构件摆放整齐并与结构连接牢固,预防构件被大风吹落。

1.5 安全标牌

现场有安全宣传牌,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应设醒目的安全宣传标牌和合适的安全警告牌。

1.6 现场常用的警示标志

1.6.1 禁止标志: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穿化纤衣服、禁止穿带钉鞋。

1.6.2 警告标志: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爆炸、当心触电、当心机械伤、当心滑跌。

1.6.3 指令标志: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穿防护服。

1.6.4 提示标志:紧急出口。

2 临时用电管理的技术措施

2.1 施工现场开工前必须依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由施工现场技术部门指定专业技术人员,针对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2.2 所有临时用电工程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项目经理部与各施工单位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并按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

2.3 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架空线必须沿墙壁敷设,不得成束架空敷设和沿地面明敷设,也不得架设在树木及脚手架上。

2.4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现场临时架空线路和附近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高度。达不到规范规定要求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2.5 电缆穿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沿墙壁敷设时,要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度垂直距地不小于2.5m。

2.6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2.7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也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8 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2.9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2.10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由专人负责对其维修和保管。

2.11 施工现场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线,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2.12 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软线,灯具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高度不得低于2m,并做好绝缘。

2.13 电焊机单独设开关,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连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要保证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由专人负责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电力施工机具的检修和维护工作,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并设立专人监护。

3 施工机械管理的技术措施

3.1 严格遵守执行厦门市有关规定。建立机械设备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的安装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确位置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3.2 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3.3 外用电梯的地基做法、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安装和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电梯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施工电梯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符合规范要求,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防坠落试验;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的保养,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荷载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3.4 机动翻斗车在场内行驶时,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应灵敏有效,行车中严禁带人。往槽、坑、沟卸料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挡墩;自卸汽车等在坡道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挡,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挡,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现场内所有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对于夜间通行的车辆或工程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4 群塔作业管理的技术措施

4.1 组织领导

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各塔吊所属单位塔机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厦门海峡明珠广场工程”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做到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发挥最大效能。

4.2 管理规定

4.2.1 一般规定

塔机指挥中心负责划分施工区域,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各单位塔机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4.2.2 塔机管理

(1) 严把人员关,选派责任心强、有较长驾龄、技术全面的司机担任现场塔机驾驶任务。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塔机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对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要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灯及小红旗;施工现场设置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2) 各塔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遵照下列塔机运行原则

· 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 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 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 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 客塔让主塔。以各栋号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栋号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4.2.3 信号指挥

(1) 本工程系群塔水平交叉、立体多层次作业的特殊现场,塔机司机视野有限,因此,信号指挥人员至关重要,故各单位要选派有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够照顾全面的信号指挥人员担任现场的信号指挥工作。

(2) 进入施工现场操作的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信号指挥人员,信号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指挥时一律采用普通话,以免因歧义造成指挥错误。

(3) 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应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4.2.4 起重工(挂钩工)

(1) 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起重工作业前、作业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2) 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4.2.5 塔机顶升

与相邻单位无影响的塔机,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塔的顶升高度和顶升时间。但必须书面上报塔机指挥中心,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顶升;塔机指挥中心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各塔机必须按塔机指挥中心确定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时;各塔机按塔机指挥中心第一次顶升方案顶升至确定高度后,根据锚固方案确定的锚固点位置,做好准备工作,以便塔机指挥中心确定下一步顶升高度。

5 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

本工程地下外墙搭设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进行施工,内墙及柱子用碗扣式脚手架搭设操作用平台。1#楼核心筒部分采用爬架、外围护钢管框架柱、钢梁采用吊篮架子以及施工完毕后安装安全防护架子;2#楼采用四层一外挑钢梁悬挑脚手架(由于框架柱为斜柱,因此外挑钢梁悬挑脚手架采用承重架);3#、4#裙房脚手架采用双排单立杆脚手架。

5.1 爬架的安全防护系统

5.1.1 爬升机构的安全保护

(1) 液压爬架的爬升机构,主要由带有爬升踏步块和导向板的H型导轨与附着其上的上下爬升箱和液压油缸等组成,并通过上爬升箱上端的连接轴与爬架的竖向主承力架连成为整体。上下爬升箱内均设有能够自动导向的凸轮摆块(人字形摆块或承力块)和联动式导向轮。

(2) 导轨或架体爬升时,启动油泵,通过油缸的伸缩,上下爬升箱内的凸轮摆块和导向轮就自动沿着H型导轨表面的导向板和踏步块变换方向、自动导向、自动复位与自动锁定,从而达到架体的爬升。

(3) 爬升箱中的凸轮摆块能够自动导向与复位,在实际升降过程中始终有一个爬升箱内的承力块交替地支撑在导轨踏步块上,实质上它既是升降机构也是防坠机构。

5.1.2 钢绞线锚夹具式的防坠装置

(1) 防坠装置上端的固定端,安装在导轨的上端部;防坠装置的锁紧端,安装在主承力架的主梁U形挂座上;预应力钢绞线一端锚固在防坠装置上端的固定端内,另一端从防坠装置下端的锁紧端(紧固端)内穿过。

(2) 在架体处于静止状态时即施工作业的工况下,要旋紧紧固端的螺母使紧固端内的钢铰线夹片与钢铰线处于锁紧状态;当导轨爬升到位后开始爬升架体,架体在爬升过程中,紧固端的螺母处于松驰状态,当出现架体下坠即架体原本是在上升过程中而突然相对于导轨而下降(下坠)时,锁紧端内的弹簧会自动推动钢铰线夹片并将楔紧,从而使架体立刻停止其下坠而达到防坠落的目的。如下图所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措施

5.1.3 架体与墙体的防护及架体间的防护

(1) 在爬架水平梁架上绑小横杆,在小横杆上铺设脚手板,通过小横杆控制脚手板

(2) 离墙的防护距离,要求脚手板离混凝土墙面的距离均应小于100mm。

(3) 各单独独立的架体在搭设的过程中留有100mm的空隙,以保证单独架体的爬升。为安全防护,在相离架体的空隙处铺设翻板,当架体爬升时将翻板翻开,架体爬升到位后,应立即将翻板铺好,并用安全网将各独立架体连接好。

5.1.4 爬架各操作平台的连接

(1) 在铺设架体各平台时,在每个单独独立的架体水平位置中间留700×700mm的洞,用钢管向下层平台搭设梯子,将各平台连接,使架体上下有一个通道,在各平台洞口处用翻板将洞口封好。

(2) 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3) 非爬架专职操作人员不得随便搬动、拆卸、操作爬架上的各种零配件和电气、液压等装备。

(4) 爬架专职操作人员在爬架使用阶段应经常巡视、检查和维护爬架的各个连接部位。

(5) 在爬架上进行施工作业的其他人员如发现爬架有异常情况时,应随时通报爬架专职操作人员进行及时处理。

5.2 防护架

5.2.1 钢管:管身应平直,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长度以六米、三米和二米使用最多其次为四米杆,钢管进场前应该检查其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进现场须有质量保证单(合格证)并检查外观质量,壁厚不够、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禁止使用。

5.2.2 扣件:需是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单位生产的玛钢扣件,外表无缺陷,连接转动灵活,有出厂合格证明,并检查其外观质量,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脱轴的禁止使用

5.2.3 脚手板材,松木或杉木质,长度为2~6米,厚5厘米,宽23~25厘米,购买后用铅丝打箍。腐朽臂裂有活动节点,偏移和变形严重的脚手板禁止使用。

5.2.4 安全网宽度不小于3米,长度不大于6米,网眼不得大于10cm。必须用维纶、绵纶和尼龙等材料纺织的符合国粗标准的安全网严禁使用拉坏和腐朽的安全网,丙纶小眼网只准当立网使用。

5.2.5 安全操作规定

(1) 从事脚手架搭设的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2) 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登高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3) 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做好排水。

(4)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禁止上架子作业。

(5) 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雾天气,应停止高空作业。

(6) 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5.3 悬挑架

5.3.1 脚手架材料

(1) 脚手板选用钢制脚手板,板长3m,宽300mm。钢管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钢管,钢管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扣件选用可锻造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1995)的规定,并且无裂缝、变形和螺栓的滑丝。安全网选用3m×6m的密目安全网。

(2) 悬挑型钢双排单立杆脚手架采用悬挑Ⅰ20号工字钢梁(首层顶板外悬挑采用Ⅰ18号工字钢)。

(3) 钢管件禁止使用有明显变形、裂纹和严重锈蚀的钢管。使用普通焊管时,应内外涂刷防锈层并定期复涂以保持其完好。

(4) 在搭设之前,必须对进场的脚手架杆配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禁止使用规格和质量不合格的杆配件;脚手架验收合格后,需挂验收合格牌,并有记录,挂在脚手架外侧。

5.3.2 脚手架架体搭设

(1)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操作层脚手板与结构外皮缝隙处用安全网兜牢。操作层外侧设挡脚板,其高度不低于180mm,并于操作层往上设两道护身栏。操作层满铺脚手板,脚手板连接牢固,铺设严密,不得有探头板。脚手架端头处,挡脚板、护身栏同样设置,并于外侧满挂安全网。脚手架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要大于10cm,以防杆件滑脱。

(2) 平行垫板摆放大横杆和垂直于墙面摆放小横杆,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扣紧相连,距型钢上表面100mm。

(3) 立杆:纵距为1.35m,横距为1.0m,里立杆距框架柱外皮600mm(即距建筑外墙面400mm)。立杆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小于20mm。立杆到檐口时里排杆比檐口低50mm,外排杆高出檐口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立杆接长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杆接头错开距离大于500mm,并不在同一步架内。

(4) 大横杆间距为1.5m,布置在立杆内侧。大横杆使用对接扣件连接,与立杆用十字扣件连接。连接大横杆的对接扣件开口朝脚手架内侧,螺栓向上,相邻的两根大横杆接头错开距离大于500mm,并不在同一跨内,大横杆一根杆的两端高差小于20mm;大横杆与相应的小横杆在在施层处可自由调节步距以配合大钢模的支设,拆模后按要求重新搭设该部分脚手架。

(5) 小横杆:非在施层间距定为1.35m;在施层小横杆间距定为0.65m,小横杆设在大横杆与立杆的交点处和两根立杆之间的大横杆上,与大横杆垂直,小横杆端头伸出外立杆100mm,伸出里立杆为400mm,上下相邻的小横杆分别连接在立杆的不同侧面。

(6) 连墙杆沿脚手架结构竖向三个步距(即H1=3h=4.5m),横向两个纵距设置一道(即L1=2l=2.7m)。连墙杆的设置采用在框架梁内预埋短钢管,用双卡口与脚手架内外立杆做刚性连接。有框架住处用双钢管夹框架柱与小横杆连接牢固。连墙(柱)杆从底层第四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7) 剪刀撑:本工程在外侧立面两端每5根立杆(4跨)从下到上设置连续式剪刀撑,剪刀撑钢管接长用两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设不小于500mm,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剪刀撑每节两端用旋转扣件与主体杆件或小横杆扣牢,剪刀撑从脚手架两端转角处开始设置。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措施(8) 横向斜撑:本工程在拐角处设置横向斜撑,并且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紧贴外排立杆设置,横向斜撑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呈”之”字型连续布置,并布置在有连墙杆的步架平面内。

(9) 出入洞口:首层出入口在洞口两侧加斜撑,洞口上部满铺脚手板,挂安全网作为防护。

(10) 脚手板:本工程使用钢板脚手板,脚手板设置在三根以上小横杆上,采用搭接平铺,脚手板外伸长度取130-150mm。

(11) 本工程脚手架卸荷除首层钢梁处采用钢丝绳卸荷外,以上部分采用连墙件刚性卸荷,连墙(柱)杆从底层第四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12) 本工程在地上首层、三层和五层处设置水平安全网,首层顶板处设置一层50mm厚脚手板硬防护,然后再挂一层大眼网加一层密目网,三、五层处各设一层大眼网,水平安全网把脚手架水平部分全部封严。外脚手架竖向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

(13) 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上不得集中堆料;集中荷载不得超过300kg/m2。

(14) 工人在架上进行搭设作业时,作业面上宜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临时固定。工人必须戴安全帽和佩挂安全带。不得单人进行装设较重杆配件和其它易发生失衡、脱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的作业。

(15) 大风、大雨后,对脚手架要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分层作业时,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棚挡(在作业层下搭棚布或小孔强网等)以防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防电、避雷装置,脚手架、垂直运输架等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5.3.3 脚手架拆除

(1) 拆除前准备工作: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由脚手架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障碍物。

(2) 拆除时符合下列规定:拆除作业由上而下逐层进行,禁止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禁止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时,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按本方案搭设方法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 卸料时符合下列规定:各构件严禁抛掷至地面;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5.4 双排脚手架

5.4.1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个人责任制。

5.4.2 时刻注意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施工人员开始操作前,主管人员必须对其进行面对面的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方法及措施详细说明,并对施工环境及所需防护用具作全面、认真的检查,消除隐患。对所有施工人员均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组织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法规。

5.4.3 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病或感身体不适的人员不许从事高处架子作业。施工操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穿好防滑鞋,操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且高挂低用。严禁酒后作业、带病作业。

5.4.4 脚手架材料进场后有关人员必须对其逐一进行检查,合格品才能使用,要求钢管表面无裂缝、孔洞、结疤、毛刺、深划道或压痕。外径不同的钢管严禁混合使用。安全网必须有厂家提供的合格证。

5.4.5 搭设时及时设置连墙件。拆架时,不过早拆除连墙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拆除。

5.4.6 作业层临边必须设两道护身栏,并绑好挡脚板,护身栏上道高1.2m,下道居中。脚手板必须满铺,板头应压牢。要及时在外架体内每四层水平方向设一道大眼安全网。在架子、马道等出入口上方必须搭设双层木脚手板进行防护。整个马道外侧和架子临空面用密目安全网封严,挂网绑丝不小于16#铅丝。

5.4.7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必须控制在40至65 N·m。

5.4.8 架子必须有良好的防电、避雷措施。在施工期间遇有雷电时,钢脚手架上的操作人员应立即离开。

5.4.9 架子搭设好后由项目部组织技术、安全和生产有关人员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4.10 脚手架搭设时的验收应分阶段进行验收

5.4.11 架子使用人员上架子注意安全防止坠落。脚手架只能用于上人操作,不得用其加固模板,不得堆放材料及施加其它施工荷载。

5.4.12 任何人不得任意拆改架子的基本构件、配件及连墙件,以免影响架体的稳定,若因作业需要不得不拆除某些杆件和连墙件时,应征得项目部技术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弥补加固措施。

5.4.13 严禁任意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5.4.14 气候恶劣时(5级以上大风、高温、雨雪天气)应停止高空作业。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过后,有关人员要全面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情况,保证安全使用。雪后派人及时将架子和马道清扫干净。

5.4.15 外架子施工各种活荷载总计不得超过3 kN/m2(306 kg/m2)。

5.4.16 其它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5.5 吊篮架子(本工程外檐装修施工阶段采用可移动式吊篮)

5.5.1 施工人员开始操作前,必须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方法及措施明确,并对施工环境及所需防护用具作全面、认真的检查,尽可能地消除隐患。

5.5.2 施工人员在高空(距地2m以上)作业时,所用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避免高空坠物。

5.5.3 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架设材料应随用随上,每次收工前,吊篮上的材料应使用完毕,不要存留在作业面上。

5.5.4 气候恶劣时(5级以上大风、高温、雨雪天气)应停止高空作业。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过后,施工人员要全面检查吊篮的稳定情况,保证安全使用。

5.5.5 任何人不得任意拆改吊篮的基本构件或连墙件,以免影响架体的稳定,并经常检查吊篮的稳固性。

5.5.6 吊篮拆除时应严格按照拆除工艺要求进行拆卸。拆除吊篮作业区及附近出入口处,应有专人看护,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危险区,并在危险区外搭设围栏,禁止人员入内。作业区内各种设备和易损物件应事先拆除或防护。在拆除过程中,应注意成品保护,严禁乱抛乱掷。

5.5.7 拆除的材料应用及时运走,材料应放置稳妥,并及时运走。

5.5.8 材料码放不准超过护栏或码放在护栏上,并在吊篮上设置限制堆放重量标牌。

5.5.9 吊篮安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搭设和使用吊篮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6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

6.1 支模拆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梁底模上行走;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施工完成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6.2 大模板的存放

6.2.1 大模板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各种类型大模板,应按设计制造;每块大模板应设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进场时应认真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2.2 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角成为70º~80º,下部应垫通长木方,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 放在专用的插放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应靠在其它模板或构件上;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入地下500mm,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6.3 大模板安装和拆除

6.3.1 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事故;模板安装和拆除时,指挥、挂钩和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环,起吊时应用卡环和安全吊钩,不得斜牵起吊,严禁操作人员随模板起落,遇恶劣天气(六级以上强风、大雪、大雨、大雾等)禁止吊装作业。

6.3.2 安装模板不得一次吊运两块以上;大模板安装时,应先内后外对号就位,单面模板就位后,用钢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撑牢固,双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杆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钩;有平台的大模板起吊时,平台上禁止存放任何物体,里外角模和临时摘、挂的板面与大模板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开和断裂坠落。

6.3.3 分开浇灌纵横墙混凝土时,可在两道横墙的模板平台上搭设临时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员在外墙上行走。

6.3.4 拆模板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面与墙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清扫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板中间保持不少于600mm的走道。

7 钢筋工程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

7.1 钢筋制作、绑扎

7.1.1 现场零散钢筋应随时清理集中堆放;不得在模板或脚手架上集中堆放钢筋。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斜和塌落;吊运零散钢筋时必须绑牢。

7.1.2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不应在脚手架上随便放置工具、箍筋或短钢筋,以免掉下伤人;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应避免在高空板上修整粗钢筋,必须操作时应系好安全带,并选好位置站稳后再行操作,防止坠落。

7.2 钢筋主要机械

7.2.1 切断机

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0mm;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挟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7.2.2 除锈机

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除锈应在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7.2.3 调直机

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7.2.4 弯曲机

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修理。

8 混凝土工程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

8.1 塔机人员如司机、信号工、挂钩人员必须经交底方可操作,并经常检查有关吊具。

高处作业时,工具不准乱放,用毕收入工具袋内,以免坠落伤人;用料斗吊运混凝土时,信号工要认真负责,接近下料位置时,必须减慢速度,在非满铺平台条件下,防止料斗在护身栏处挤人。

8.2 专业电工应保证电源、电路安全可靠,混凝土工等非电工不得擅自拆改机电设备;使用振捣器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振捣混凝土时,操作人员穿胶靴戴绝缘手套。

8.3 在外墙边缘作业时,应预先检查外檐防护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施工;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浇水养护时应注意楼面上的障碍物和孔洞,拉移胶皮线管时,不得倒退行走;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或串筒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不准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8.4 用混凝土拖式泵输送混凝土时,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9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

9.1 凡是2m以上的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首先由施工员提出书面要求,由专业架子工搭设,架子投入使用前,需要有专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周围应及时清理障碍物,防止钉子扎脚或其它磕碰工伤事故。

9.2 在施工范围内的孔洞必须加盖,管道竖井内的预留钢筋按需要孔径切割开洞,防止人员踩空坠落和物体坠落伤人事故。

9.3 大型设备的吊装应由项目部编制专项方案报总工审批后实施。

9.4 使用高凳进行操作时,使用前仔细检查安全平稳性,并一定要有防滑和防倾倒措施,即设专人扶梯等措施,坚决禁止使用安全性差的高凳和高梯。

9.5 大型管材或设备由外进场时,须做好警示工作,由专人引路,并做好警示带。

9.6 抢工时的安全措施

9.6.1 抢工工作需经业主和土建批准,统筹安排好方可进行。

9.6.2 在抢工时,须保证在人员身体状态良好的情况下进行,采用轮班制,并加强安全监管。

9.6.3 抢工通常在夜间进行,需要保障较好的照明和用电安全教育。

10 抗浮锚杆

10.1 钻机操作

10.1.1 钻机安放平稳、牢固,各部分位置正确;

10.1.2 钻机使用前,熟悉掌握其构造及操作要求,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安全操作;

10.1.3 经常检查各部分螺丝有无松动,防护罩是否完好,声响及发热是否正常,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1.4 检查减变速箱、磨擦离合器,,操作控制手把性能是否稳定可靠;

10.1.5 钻机运转时,必须有专人管理,严禁在无人看管下运转;停机时必须切断电源;

10.1.6 操纵变速箱、回转器、卷扬机等传动装置时,必须先停止动力机运转或将传动齿轮停止运转;卷扬提升时,不得将两个制动带同时抱死;

10.1.7 经常保持回转器立轴及导杆清洁和润滑;防止雨水和浆液进入电机,以免烧毁电机。

10.2 压浆泵操作

10.2.1 压浆泵使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转, 试车分空车运转及负荷运转,以检查各运转部件的温度、润滑情况、震动、声响是否正常,安全阀是否可靠,压力表是否准确、灵敏;吸水及排水阀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10.2.2 吸浆阀门必须装有过滤罩。

10.2.3 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压力骤然上升或下降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停机检查时,应安全降压后,方可打开管路。

10.2.4 输送软管必须连接牢固和密封 ,不得发生断裂或泄漏现象,以免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

10.2.5 长期停运或重新安装后,在使用前需仔细检查及冲洗进水软管、滤水器活阀,使其畅通工作自如。软管接头处不应漏气。

10.2.6 分流阀(或泄压阀、安全阀)应在每次施工前检查是否能工作正常;施工后清理冲洗,保证不被水泥堵塞。

10.2.7 轴承及泵体内加足润滑油。

10.2.8 每次施工后,必须清洗泵头内阀座。

10.2.9 施工时操作人员密切注意(监听)泵的运行情况,随时测试泵体的温度变化,添加润滑油,出现零件损坏则应立即更换密封件或易损件。

10.2.10 泵的保养和维修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内容执行。

10.3 灰浆搅灌机操作

10.3.1 使用前检查搅拌机和灰浆泵的进口过滤装置是否完整,管路是否安全可靠,泵量是否准确。

10.3.2 浆液配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加水、上料数量必须准确稳定,不得使用受潮结块或已过期的水泥。

10.3.3 使用结束后必须及时清洗,保持机貌整洁,管路畅通,叶片、叶轴无凝结水泥块。

11 资金的技术措施

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运行及资源配置的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形成资料,整理建档。

12 信息的技术措施

建立安全施工信息保证体系,由信息纲目的编制,信息网的建立,信息的收集,安全施工状况与事故的报告和统计,信息的分析、处置和应用,信息档案管理等6项内容组成。

收集的安全施工信息包括:文件信息、标准信息、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安全施工状况信息和事故信息等。

13 宣传的技术措施

13.1 实施传统的宣传活动:安全标语,安全标志,事故警示牌,安全宣传墙报,安全生产周(日、月),安全竞赛活动,安全演讲比赛,事故报告会等。

13.2 实施现代的宣传活动:安全文艺活动,安全文化月,安全宣传的”三个一工程”(一场晚会、一副新标语、一块墙报),员工的”六个一工程”(查一个事故隐患、提一条安全建议、创一条安全警语、讲一件事故教训、当一周安全监督员、献一笔安全经费)等。

第四节 超高结构安全保证措施

钢结构施工安全要求

1 吊装安全要求

1.1 塔式起重机安全要求

1.1.1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装、拆装技术性更强,尤其是顶升,顶落和附着技术要求很高,必须加倍重视,采取严谨的安全技术措施。

1.1.2 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1.3 安装、拆除、验收、 运行、保养、维修按有关规定进行,必须做到”四限位两保险”,且灵敏有效并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视力良好,责任心强。

1.1.4 实行机长负责制,做好运转、交班记录。指挥配备专人,且持证上岗。

1.1.5 指挥人员必须按照塔吊指挥人员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指挥。严禁利用起重钓钩升降人员。

1.2 安装用脚手架安全要求

安装用脚手架必须满足施工高度的要求,顶层四周要搭设1.5m高的两道护身栏,并设挡脚板,同时还要用立网封闭。顶层脚手板铺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支撑脚手板的横杆要加密,间距一般应不大于0.75m。

1.3 安全网的搭设要求

1.3.1 安全平网沿建筑物外侧3.0m处搭设,距梁上皮2.0m处在安装部位的下节柱挑出,随安装层次设置平网一层。随吊装层支搭大孔网,当层高小于4m时,安全网隔层设置。

1.3.2 立网挂于正在浇筑楼面混凝土的层次于建筑物的四周封满,为一节柱长小网眼,随楼层施工逐层上升,当影响外墙板安装时,拆除此部分。

1.4 对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体要求

高空作业中的螺杆、螺帽、手动工具、焊条、切割块等必须放在完好的工具袋内,并将工具袋系好固定,不得直接放在梁面、翼缘板、走道板等物件上,以免妨碍通行,每道工序完成后作业面上不准留有杂物,以免通行时将物件踢下发生坠落打击。

1.5 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验收通过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1.6 吊装作业应划定危险区域,挂设安全标志,加强安全警戒。

1.7 紧固螺栓和焊接用的挂篮必须符合构造和安全要求。

1.8 当风速达到15m/s(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必须停止。

1.9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和走道上下来往,不得在单榀刚架上等非规定通道爬攀。各种用电设备要用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气割时,乙炔瓶必须直立并装有回火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大于8m,远离火源并有遮盖。

1.10 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1.11 塔吊多机作业指挥人员要加倍小心,防止塔吊碰壁和构件碰撞。

2 焊接安全要求

2.1 焊接前应对电焊机进行检查和保养,保证电焊机使用时工作状态良好。每台电焊机的地线要单独设置,制作地线专用卡具,并与钢结构连接牢固。

2.2 每次安装完主梁及设备平台处的次梁后,即将下节柱的电焊机棚,设备平台及走道板移至中间层,补吊下节柱的楼板。其电焊机棚中可设5台电焊机及1台烘干箱,把线间上下设通风窗,采用推拉门。

2.3 气瓶每8支装入一个吊笼,以供串联或堆放、起吊、换气。

2.4 柱头操作平台,供钢柱安装与焊接、防风,分内柱与外柱两种。

2.5 凡放置电焊机棚,设备平台处,钢梁的螺栓须全部投入并拧紧,次梁先安装。

第五节 防台风措施

厦门的海陆风极为明显,往往半夜起至中午吹西至西北风(一般1至2级,最大4级),午后起至半夜前吹南至东南风(一般3—4级,最大6级);夏季风一般为东南至西南风,从六月份开始,七月份盛行,八月份次之,平均只有2—3级;九月份下旬开始至来年的四月上旬为冬季风;风速以十一月份最大,一般为东北至东北东风。因此施工中因密切关注台风预报,做到心中有数。

1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重点检查

1.1 利用黑板报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让每个职工基本了解台风的一般科学常识,掌握预防台风的基本措施。

1.2 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立即布置,并带队对所有的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要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严密监控,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1.3 要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的检查、监控,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施工现场要设置观测点,要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1.4 对散落在施工现场的胶板、竹片等零星物体进行归堆码放,并采取固定措施,以防被台风吹跑。临时设施的屋盖应进行加固处理。对于塔吊、龙门架等高耸设备应用钢丝绳或棕绳稳固。外架应重点检查其连墙点的牢固性以及外架上应清理干净。

1.5 要加强对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1.6 要加强对施工临时用电的检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尤其要对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汛期所有施工现场在大雨天气时要全部停止供电。在雨后继续施工前,首先要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的安全性,写出报告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1.7 要加强对脚手架的安全防范,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1.8 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宿舍、伙房、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及广告牌的安全检查,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坚决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2 要全面落实防汛应急预案

2.1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御台风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2 做好防台风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险情,要组织好现场人员的撤离;

2.3 落实好抢险救灾队伍、各类抢险物资、抢险机械及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随时待命;

2.4 台风来临时,施工现场必须停止施工,将工人转移到安全地带,但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同时现场留守15~20名机警灵活的青壮年工人,组成台风抢救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对台风中的突发事件进行抢救,把台风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5 确保应急预案成员的通讯联系和信息畅通,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施工现场要进一步落实值守人员,加强巡查,绝对不允许出现脱岗、漏岗现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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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瓦刀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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