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辛店镇志·经济》(连载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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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辛店镇志·经济》(连载十五)

第二篇 经 济

第一章 综 述

下辛店镇地处云孝川三县交汇处,南有汉北河、北有府河,地理环境优越,自然条件独特,土地肥沃,水源充足,适宜各种农作物生长。全镇耕地面积4.84万亩,其中水田4.3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9.67%,养鱼水面达1万亩。2010年全镇粮食总产量达3.7万吨,约占全县粮食产量的15%,畜牧业、渔业总产值约占全县畜牧业渔业的14%,是典型的农业大镇,素称“鱼米之乡”。

下辛店地区属府南垸,地势低洼,湖港交错,易涝亦旱,灾害频发,建国前“一雨便成灾,十年九不收”。解放后,虽经过几次治理,但都是修修补补,收效甚微。上世纪七十年代,大搞水利建设,实现了渠网化,园田化,并相继建成台湖、陈坝两座大型泵站,使昔日的“水袋子”、“脚盆垸”变成了稳产高产的旱涝保收田。

下辛店镇国民经济呈现三大特征:以种植业为主的大农业经济;以加工销售为龙头的外向型经济;以出力献艺八方求财的劳务经济。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历史悠久。主要农作物有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民国期间,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80%以上,20世纪80年代仍占70%以上。粮食种植以水稻为主,大、小麦次之。荞麦、蚕豌豆、黄豆、绿豆、高粱、玉米、粟黍等杂粮种植很少。以作尝鲜或青黄不接充饥之用。公社化以前,水稻种植一年两季和一年一季面积各占一半。高田双季连作,低洼田一年一季,常规品种,产量极低,单产不过500斤。70年代进行大规模低湖田改造,实现“三治四化”工程,普遍实行早晚双季连作,且品种不断更新,科学种田,单产提高到900斤以上。80年代,引进杂交稻生产,亩产高达1000斤以上。90年代引种糯稻,进入21世纪,进行大面积推广。以珍糯为主导品种,一年一季,亩产可达1000~1100斤,到1998年粮食总产量达到8500多万斤。近几年调整农田2000多亩植藕、养鱼、种藜蒿等高经济价值作物,到2007年,粮食总产仍在7449万斤。大麦、荞麦、高粱、粟黍等杂粮产量低,基本绝种,蚕碗豆、黄豆、绿豆为家庭所需,田头地角种植,很少出售。小麦种植主要分布在汉北河、府河河滩地及稻麦连作地种植面积近万亩,总产量480万斤以上。经济作物主产棉花。农业合作化以前,棉花品种从广东、广西引进,称“广花”,植株矮,结桃小,产量低,亩产皮棉10到30公斤左右。1957年开始引种岱籽棉,单产量显著提高,由于受生产条件的限制,棉花种植逐年减少,因品种不断更新,单产大幅提高,2001年全镇只有920亩,总产近14万斤。油料是下辛店镇的主要经济作物之一,以油菜籽生产为主,芝麻次之。50年代前后,都是撒播的本地油菜,可当菜食用,产量低。计划经济时期,引种胜利油菜籽,推进棉油套种,油稻稻轮作,改撒播为移栽,单产不断提高。1979年,油菜种植4630亩,单产140斤。改革开放以后 ,油菜种植面积时多时少,到2001年,还保持在3600亩左右,单产近200斤。芝麻种植相对减少,少量种植只作家用之需。传统的蔬菜,以胡萝卜、白萝卜、大白菜、包菜等为主。计划经济时期,各生产队都种植,以备冬闲搞水利建设之需。改革开放以来,花菜、西红柿、辣椒、毛豆角等各种时令蔬菜种植普遍,自食有余,汉北河、老府河沿岸的蔬菜种植专业户,除供应附近集市外,还远销武汉及周边县城。

近几年,下辛店镇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先后培植和发展了汉北河沿岸千亩蔬菜,白水湖千亩藜蒿,和汉宜路沿线万亩莲藕等蔬菜基地,2009年蔬菜种植创产值1150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27.5%。进入21世纪,以加工销售为龙头的外向型经济逐渐发展壮大。集中镇内多家粮食加工企业,注册成立了仙湖香稻精米加工有限公司,依托大量优质糯谷资源,粮食加工企业迅速发展到12家,年加工粮食4万吨,创产值过亿元。2007年,烟铺村在全镇先后成立40多个莲藕销售站的基础上,挂牌成立赛湖莲藕专业合作社,从事营销人员400余人,加大莲藕外销,并积极引进莲藕盐渍等深加工项目,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劳务经济发展迅速。下辛店人秉承“人学百艺好藏身、荒年不饿手艺人”的古训,从事多种行业,靠手艺赚钱,谋生致富。据不完全统计,从历代至农业合作化,木匠、泥瓦匠、箍匠、铁匠、铜匠、锡匠、弹匠、皮匠、篾匠、裁缝、剃头、酿酒、熬糖、屠宰、排铳狩猎、下水捕鱼等五行八作能工巧匠,应有尽有。其中,尤以捕捞最为驰名。沿河一带的元通、下渡、大河、赵喻(现隶属彭李村)、太和、白水湖、永丰、张左、代大、六合等村庄农忙务农,农闲从事渔业。这些村庄80%的户都配置一船两网或多网,不管寒暑只要农闲就出门捕鱼,为“讨业事”。大河、赵喻、太和以扒网、撒网为主要鱼具,元通、永丰、张左、代大、六合以丝网为主,特别是张左村的左家湾60多户,户户都有船网,下渡村、白水湖村的刘家台专事咚罩。除此专业捕捞外,还备置有赶罾、撮子、花罩、花篮、喇叭嚎子等鱼具。到目前扒网、咚罩、花篮等鱼具基本绝迹,大多村民均已转行,唯元通村还保留有传统丝网捕捞法,办有捕捞证,长年外出捕鱼。改革开放以后,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富余劳力多,手艺精等优势,实行劳务输出,以建筑施工为主业,工种配套齐全,泥工、木工、水电工、钢筋工、管道工、油漆工、装修工等一应俱全。纺织业、加工业、交通业、餐饮服务业、及其它行业的从业人员遍布全国各地。到2010年,全镇外出务工人数21039人,劳务经济的稳定发展,使农村经济上了一个新台阶,乡村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第一节 经济发展概况

新店地区属湖区,其经济状况归纳起来分三个发展阶段:农业互助合作化以前自然种植的小农经济;集体化时期单一种植的计划经济;农村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三个时期三种不同的发展观,呈现三种不同的经济形态。

一、建国前经济概况

新店地区主产水稻,棉、麦、豆、油料次之,沿河湖农民兼事渔业,素称“鱼米之乡”。建国前,农业生产靠天收,产出率低,农作物种植布局混乱,经济发展缓慢,且不稳定,较好年景,粮食尚能自给。新店特殊地理环境,湖港遍布、灾害频发,1930年至1934年,5年即有4年受灾,农业减产两三成乃至九成,农民靠捕鱼摸虾,杂粮野菜充肌。1938年以后,日伪军入侵,战乱时起,兵荒马乱,村劳力经常逃荒逃难,田地荒芜过半。抗战胜利后,继而爆发内战,农业生产未能得到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停滞不前。据《云梦县志》记载,1946年农业总产值比年景偏好的1936年尚少34%。

二、建国后30年的经济概况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加强对农业的领导和扶持,对农村经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1.减租减息与土地改革1949年秋到1950年春,中共云梦县委、县政府组织党、政、军干部下乡,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运动。通过减地租、减借贷利息和典当回收,减轻地主、高利贷者对农民的盘剥,清算地主的地租剥削账,高利贷者的盘剥账,发动贫苦农民向剥削阶级进行斗争,高利贷基本取消,民间利息向当时国家银行贷款利息靠拢,初步缓解了贫苦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1950年秋,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一、二区的水庙乡,百庵乡作为云梦县土改的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后,到1951年秋,全县两批进行了45个乡的土改,1951年11月底,省调来中华大学师生142人,地委派来干部40人,县委抽调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干部职工290人,共472人的土改工作队,于当年12月4日分别进驻最后一批71个乡,全面展开土改运动,进驻新五区(辖新店、道桥)南片的工作队员有50多人。在土改中,贯彻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打倒地主”的政策,具体作法是:一、宣传政策,了解情况;二、访贫问苦,扎根串联;三、划分阶级成分,明确阶级阵线;四、没收封建财产,分配胜利果实;五、召开贫雇农代表会,建立乡村基层政权。组织村贫雇农小组,建立乡农民协会,开展反霸斗争,没收了地主的土地、房屋、耕牛、农具、粮食等五大封建财产,分配给了缺土地的中农和贫雇农,使农民每人平均占有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1953年,根据土改复查结果,颁发了土地证。从此,推翻了封建剥削制度,生产力得以解放,农村经济逐渐恢复,农民基本生活有了保障。1954年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农业减收五成以上,部分农民利用船网基础,发展渔业,同时国家也及时发放救济粮,农村基本没有出现逃荒要饭的现象。2.农业合作化与人民公社化土改后,农村互助合作化运动逐步展开。互助组是按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是农民进入集体化的过渡形式。在土地保持私有的情况下,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进行人工、牛工、农具等生产互助,有常年互助组,也有季节性互助组。1953年秋,云梦县开始举办3个组转社的试点,其中就有新五区烟铺乡董家村互助组。当年10月开始,经过培训骨干,自报入社,解决土地、耕牛、农具入股问题。1954年元月全县建成五区烟铺乡火炬、福量乡曙光、百庵乡百庵三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夏,经过推广试点经验,实现了初级农业合作化。初级社实行“劳力入社、按劳取酬,土地入股,比例分红”。分配比例,一般劳力取酬占纯收入55%,土地占45%。当年秋掀起高级农业合作化高潮,取消土地分红,耕牛、农具折价入社,自此,土地收归集体所有,农业纯收入实行按劳分配。1956年3月,实现高级农业合作社,入高级社农户达94%,1956年秋,又进行并社升级,一个高级社纳入原几个初级社,原初级社为高级社的生产队,社对队实行包工、包成本、包任务,按“三包”执行奖惩。1957年至1958年春,掀起并大社高潮,全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346个,入社总农户达99.2%。1958年秋,成立人民公社。9月7日,以原隔蒲区的范围成立全县第一个人民公社,即卫星人民公社。9月底,以1956年的区的规模建立了火箭、英雄、红旗、东风、丰收、卫星、上游七个公社,新店地区属丰收人民公社,实现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统一经营。随即开始“大跃进”,刮起瞎指挥风、浮夸风、共产风等,劳动报酬实行工资制。大办粮食、大办钢铁、大办食堂、 “吃大锅饭”造成粮食浪费。同时取消社员自留地。两个月后,公社无现金发工资,工资制自动取消,一年后,大食堂因无粮而解散,但仍实行记日工分,年度按工分分配。由于盲目的“大办”和以协作名义的各种平调,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加之连续3年自然灾害,造成1959年至1961年连续三年减产的困难时期,1960年下降幅度最大,比1958年减收31.6%。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恢复区的建制,缩小公社规模,新店区所辖八个公社,仍维持政社合一,统一经营。1962年,全面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公社体制改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管理制度,分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按工分计酬,年终结算,按公社确定的产留比例,向公社、大队交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余下纯收入由生产队分配给社员,允许多收多分,多产多吃,恢复了粮油实物分配和自留地。通过整顿干部作风,强调“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扭转了几年减产局面,1962年至1966年农业连续5年增产,1966年粮食总产量5806.44万斤,比最好年景的1958年增两成;棉花社会总产量95.58万斤,比1958年增产17.4%;油料总产量89.1万斤,比1958年增75%。1975年,撤区并社,新店区撤销,分设新店人民公社和道桥人民公社,有些大队将生产队核算改为大队核算,将定额记工,改为自报互评工分,又称“大寨工分”,推行一两年后,又恢复生产队核算,按定额记工,照工分分配。直到1983年底撤社建区,撤销人民公社建制。1966年秋“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领导机关相继瘫痪,农业生产受到冲击,粮棉油猪减产,农业总产值下降。1969年冬,国家组织人民开挖汉北河水利工程,根除了水患。1970年秋,贯彻北方农业会议精神,农业生产开始走向正常,同年掀起农田基本建设高潮,相继建成了台湖泵站,陈坝泵站,丘湖泵站等一些排灌设施和渠网化,园田化工程,增强防洪、排涝,抗旱等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用机电事业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也得到了较大进展,科学种田水平得到提高。由于单一的集体经济体制,农村经济难以得到发展,农用物质及生活物质等日用品计划供应,农民只求温饱,难以致富。特别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期间,搞平均主义,“穷过渡”,只重农业,限制集体副业,杜绝个人家庭副业,割资本主义尾巴,严禁劳力外流,副业单干。1972年以后,农业生产有所发展,推行油稻稻,麦稻稻三季轮作,棉麦、棉油套作,粮棉油产量不断提高,种植业迅速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却远远滞后于农业生产的发展。197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81元。公社办企业和大队办企业也有所发展,1979年,公社办企业14家,全年总收入145.75万元,大队办企业336个,全年总收入1.73万元。 三、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概况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措施,农业生产出现极为深刻的变化。1980年4月,新店管理区戴大大队率先提出缩小生产队规模,包田到户联产计酬当年增产增收。同年底,全公社由357个生产队缩小为693个生产队,队以下又自行划分若干个作业小组,对劳力实行小段包工,反映了农民要求实行责任制的意愿。1980年10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文件精神,农村迅即出现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的热潮。1981年7月,普遍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并向专业承包和包干到户的方向深入发展。土地属生产队集体所有,农民向队承包,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经营,签定承包合同,按承包定额,向国家交公粮,向大队交提留。同年底,分田到户,全面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1983年底,人民公社撤销,以村、组为单位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家庭承包相结合,形成了农村双层经济体制。1984年,粮棉油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取消了牲猪派购,开放了粮油猪市场,农业生产结构得到调整,出现了全面发展的新局面,生产力大为提高。农业由自给性生产转向商品生产,运用农业新科技,发挥特长,从事专业生产,农民逐步脱贫致富。1989年涌现出农林牧副渔各类生产及运输、加工、服务的农村专业户256户。改革开改十年,十年增收。1988年,下辛店镇农业总产值4995.67万元,比1979年增5倍,人平纯收入557元。1987年9月建镇以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注重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优化,从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转向重视第二、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和特色经济,国民经济比例关系趋向合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增加。2010年全镇国内生产总值 62000万元,比1988年增长5.2 倍,工业总产值66638万元,比1988年增长12倍,农业总产值38700万元,比1988年增长7.6倍,其他产业总产值69000万元,比1988年增长34.5 倍,财政收入1206 万元,比1988年增长6.55 倍,人均纯收入6801元,比1988年增长12.1倍。

第二节 经济结构

一、改革开放前的经济结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农村经济长期维持以种植为主的单一经济和以公有制为主的集体经济,农民多以农业为主,沿河湖一带兼事捕捞。合作化时期,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起来,进行专业分工,农业分队,其它林、牧、副、渔业分组,成立水利专班,向多种经营投入人力、物力、资金,农业生产第一次出现全面发展的势头。转高级社后,以生产队为单位分配,社队先向国家交纳农业税、集体提留、管理费、公积金、公益金,其余分配给社员。1957年社会总产值402.79万元,比1949年增41.4%。公社化以后,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增加了公社,大队两级提留。虽然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但由于单纯的公有制的局限,农民受到束缚不能从事其它产业,靠在生产队出劳挣工分,年终决算。较好生产队每个工(10分)分得1~1.5元,大多数在0.3~0.9元之间,每年都有近1/3的家大口阔超支户,多债务,无存款,缺活钱。1979年农业纯收入647万元,交国家农业税43万元,占6.6%,集体提留96万元,占14.83%。社员分配547万元,占78.52%,人平112元。

二、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结构

80年代初,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包干到户,调整产业结构,农业生产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迈进,形成了以村、组为单位的地区合作经济组织与家庭承包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各农户按承包数额,向国家交农业税,向村交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生产收入由各农户支配,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000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192万元,工农业总产值42884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2197万元,工业总产值30687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2400万元,财政收入实现690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2688元。2002年,中央推行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实行农业税费减免。2005年农村全面取消农业税费,省财政厅统一规定,实行转移支付专项补贴来维持镇、村两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从2004年开始对农民种田,国家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综合直补(即粮食“三补”)政策,“三补”额度逐年增加,到2010年,国家“三补”资金为530.24万元。同时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渐趋合理,一、二、三产业的比例为12:30:58,第一产业以种养业为主;第二产业形成以纺织、建筑、设备制造等为龙头的工业生产体系;第三产业以粮油食品加工销售,个体餐饮业,服务业及交通运输业为主。2010年,全镇人均纯收入达6801元,同比增长9.81%,是2000年的2.53倍。

三、外出务工经商经济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富余劳力逐年增多,形成了一支庞大的外出务工经商队伍,逐步发展成为下辛店镇的特色经济,其中建筑行业是特色经济的支柱产业。上世纪80年代初,各村有专业基础的泥木工艺人自发地组合起来,成立建筑专班,在周边乡村从事农房建筑。由于无资质、小农意识严重,有活就一起干,无事散伙。进入90年代,艺人从业范围逐步向外扩展,并根据个人特长,从传统单一的泥木工匠,发展到有钢筋工、管道工、油漆工、装饰装璜、水电安装等多门类的建筑施工队伍。1984年成立的下辛店镇劳动服务管理站,1992年更名为下辛店镇劳动服务公司,现为下辛店镇劳动保障站,专门从事劳务输出和组织务工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帮助外出务工人员解决各种问题。到2006年受过专业劳动技能培训的人数达到8729人。十多年来,通过优化整合经验积累,涌现出一批能带领30~50人乃至上百人的大小建筑包工头,每年清明节前后带领大批农民工赴北京、东北、河北、新疆等省市各大中城市打工。在计划经济年代,特别是“十年动乱”期间,严禁劳力外流,副业单干,外出做手艺被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遭到批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1993年外出务工4200人,1998年增加到6960人,2006年13698人,2010年达到21039人,占农村总劳力的69.3%,从事行业涉及建筑业,纺织业、加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服务业、及其它行业。靠长年务工经商的资金积累,农村面貌大为改观,住房、装饰,家用设备等都在向城市化靠拢。有的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成了城镇新居民;有的投资办厂,成了老板。据资料统计,全镇拥有过百万、上千万资产的大老板共有50多人。2010年全镇外出务工经商总收入42000万元。占全镇社会总产值的68%。

第三节 人民生活

一、建国前的人民生活

新店人民历来以农为本,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生存的土地和自然条件的限制。建国前,人们衣着穿戴极其简单,都是自纺自织的土布,自染颜色,手工缝制成衣。男上衣为对襟短褂,殷实人家也有穿洋布长衫的,女上衣为大衣襟布衫,全用布条编的纽扣,下身无论男女都穿大筒扎腰裤,系布带。春秋棉布夹袄,热天土布衫,冬天空心棉袄。单衣多为白棉布本色,秋冬衣面料多染成乌青色和瓦篮色。晴天穿布鞋,雨天穿油鞋、油靴(面涂桐油,鞋底钉铁铆钉)或木屐,冬穿蚌娃靴。遮阳戴麦草芦席帽,挡雨戴斗笠,穿蓑衣。冬天多见中老年男子和儿童戴棉织布帽,瓜皮帽,中老年妇女戴勒子,缠黑纱包头巾,幼儿夏天抹兜肚,坐枷椅,冬天扎抱裙,戴斗蓬,站站窝(有木制和草编)。新店主产稻谷,兼有少量大小麦、蚕蜿豆、大豆、苕、粟、黍等杂粮及白菜、萝卜等瓜果蔬菜,好年景农忙季节,一日三餐,中餐多为米粥,农闲一日两餐,米饭为主食。青黄不接,灾荒年景多以藜蒿饭、萝卜樱子饭、麦米饭、菜粑粑、粟米粥为主。面食有手杆面、拖面、羹粑、发酵粑、火烧粑、钢片粑、油粑等。日常菜肴有自种的新鲜蔬菜,也有自家腌制的咸菜;酸盐菜,咸水萝卜、辣萝卜、霉豆腐、霉豆豉(丝)、压白菜、腌辣椒等。逢年过节,或有客人,才上街买肉。河湖港汊遍布,鱼类甚多,用撒网、丝网、鱼罩、鱼钗、赶罾、撮子随时可捞。每年冬季至年关,常自制多种副食品,如:豆皮子(细米磨浆制成)、阴米(糯米蒸熟阴干)、炒米、糍粑、麦芽糖果、水酒、汤圆粉、阴米粉、细米(熟)粉等,节令食品有元霄节的月半粑、汤圆,端午节的粽子、虾馓等。住房建筑,多为五柱或五柱两挑,七柱或两挑的瓦屋或茅草屋。八柱一破架的民居为中等以上收入户,殷实人家也有九柱十一檩,四排列架,屋面盖青布瓦,四周青砖封彻上顶的大瓦房,堂屋前架一排站门,堂列鼓皮上顶,称一屋头;正屋前两边连厢房加门楼的为三屋头;前厅屋,后正屋中间有天井的为四屋头,中间两天井的为六屋头。从民国到建国前,由于兵燹战乱,水淹水冲,加上人口发展分家,四合头,六合头的大土固屋极为少见,多为小瓦屋、茅草屋,也有兄弟伙合住一屋的。民众出门走亲戚、赶集都是步行走路,买卖产品,运送货物,不论多远的路程,都靠肩挑背扛,有钱人家也有乘船坐轿的,大宗货物才用七舱或八舱的木船运送。生产生活用品或用具也很单一简陋。床上用品为自纺自织的印花棉布被子、被单、长形方枕,日用家什全为木制:床、柜、大小桌、长短凳、水桶、粪桶、脸盆、脚盆等。篾制:簸箕、筲箕、筛子、斜[方]子、生筐、晒垫、箩筐等。陶制:水缸、潲缸、大坛小罐等。中小农具有犁、耙、耖子、蒲滚、脚车、手车、镰子、锄头等。

二、建国至改革开放前的人民生活

建国后,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衣食住行发生了质的变化。合作化以后,人们的服装穿戴有了很大变化。随着纺织工业的发展,土机织布逐渐被淘汰,机布、毕叽呢、混纺、化纤产品、毛纺产品逐渐流行。60年代,缝纫机开始进入农村家庭,机械制衣开始取代手工制衣。服装款式也随时代的进步不断更新。衬衣、中山服、列宁服、学生服、青年服、春装、西装裤等各式服装先后流行。女性的大衣襟也逐渐被对襟服所取代,“破破烂烂的姑娘,红红绿绿的媳妇”,的俗语也已过时,各种花色的靓丽服饰穿在了大姑娘小媳妇的身上。草绿色军装军干服也在青年男女学生中流行一时。青年男女婚嫁,男女双方需扯上各色的布料,请专业裁缝师傅到家缝制成套新衣(称开剪)。50年代到70年代,草鞋、油鞋、木屐、蚌娃靴慢慢绝迹,代之以来的是解放鞋、球鞋、网鞋、塑料凉、拖鞋、深浅橡胶防滑套鞋、也有少量皮鞋问世。建国初,人们的吃饭问题得到保障。1954年,政务院推行统购统销政策,同年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国家调拨大量返销粮和供应粮。1955年至1958年有较好收成,吃粮水平一般在260公斤(米杂)左右。1959年至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粮食缺乏,又以萝卜、野菜和米煮粥充饥。随后生活水平逐年提高。70年代,粮棉油猪上纲要,除上交国家定购粮外,社员口粮充足,餐餐白米饭,白面条、白面馍成辅助食品,猪肉、食糖等凭票供给,基本可以满足民众所需。50年代至60年代,民间住宅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一般是人多住不下要分家,屋太小需做大点。由于国家对木材进行调控,杉木渐少,建房多以家园树做列架及檩、椽之用,以土窑或箍窑烧制砖瓦,也有用石磙碾的土坯砖做墙,屋面盖以麦草茅草的,居住面积扩大了,建筑质量却差了。七十年代,来了一次较大的变动,部分村庄大兴土木,建设集体新村,其实也是因陋就简,拆屋做屋,但也进行了一定的规划,整齐排列,两屋一连山,一样深浅,一般高低,中间是大路,两屋一巷路,前墙的小窗,换成统一的大窗,房内敞亮了,出进方便了,厨房、厕所、猪圈也基本做的一致,茅草屋,泥壁墙再也看不到了。随着交通运输业的日益发展和乡村道路的逐步完善,民众出行都可骑车或坐车,60年代末,自行车开始进入农村家庭,开始是“永久”牌、“凤凰”牌,后来车型、牌子不断增多,成为日常代步工具和货物运送工具。家庭日常用品开始多样化,时代化。60年代铁壳热水瓶,手电筒,各类搪瓷制品等开始进入农家。70年代,各种时钟、手表、收音机、缝纫机、自行车等陆续销往农村,青年男女结婚制作成套家具,购买家用电器,并流行“三转一响”: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随着时代的进步,发展成为洗衣机、电风扇、黑白电视机、组合音响。木制、草编站窝等婴儿用具被童车、童床所取代。

三、改革开放后的人民生活

1979年改革开放后,工农业生产发展迅速,商品丰富,市场繁荣,人民生活开始发生巨变,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服装穿戴追求时尚,款式新颖档次高,面料质地好。西服、休闲服、夹克衫、皮服、羽绒服、连衣裙、百折裙、超短裙,各式皮鞋、运动鞋、休闲鞋等商品应有尽有,人们普遍追求的是质量、款式、过去一件衣服是“正三年、反三年、补补纳纳又三年”,而今是稍有破旧即闲置或丢弃。饮食方面再不是以前那样只求填饱肚子,而是讲究营养健康,米饭摄入量减少,日常菜肴晕素搭配,一日三餐有酒喝。饮料,乳制品也进入寻常百姓家。饺子、排骨、鸡汤只要想吃,随时可做。日常生活丰盛,胜于昔日年节。置办年货,鸡鸭鱼肉,猪蹄,头皮,香肠等腊货充裕,牛、羊、狗、兔野味俱全。招待客人讲究排场,上档次。家中常备好烟、好茶,一次性餐具杯、碗、筷、勺,既卫生,又方便。改革开放的民居建筑更是日新月异,人们解决温饱以后,更注重居住条件的改善。80年代农村开始修建钢筋水泥结构楼房,90年代,大量平房改建,两至三层楼房逐年增多,那时的楼房,只注重面积宽敞,室内明亮,但样式单一,装饰简陋。进入二十一世纪,新建楼房更注重坚固性,实用性,建筑质量也大幅提高,不仅外墙装饰美观,室内装璜更为讲究。地板、天花板、灯饰、水电安装相应配套,厨房地柜、壁柜、抽油烟机,室内卫生间,热水器,设备齐全。不少农户还在城镇建房或购买商品房,成为城镇新居民。到2010年,农村为数不多的平房成为留守老人居住房或闲置房。80至90年代,代步工具自行车得到普及。新世纪,逐步被摩托车、电动车所取代,还有专事营运的麻木车,人们出行就坐车,远行则乘坐公共汽车、火车,甚至坐飞机。富裕家庭有私家小轿车。家用电器名目繁多,品种齐全,逐年更新换代,电视机由黑白变彩色,变液晶,由无线变有线变数字,冰箱、电饭煲、电热锅、壶、脱水机、饮水机基本普及,空调、洗衣机、豆浆机也逐步进农家,家庭日用品也向城市化方向发展。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生活的改善,极大地增加了文化生活消费和对下一代的智力投资。传统的文化生活匮乏,人们工作之余,无事可做,传统节日或有吉庆喜事,农家凑份子玩龙灯、舞狮子、赛龙舟、请草台戏班,讲善书等文化活动多年难见一次。集体经济时期政府也经常组织电影队,业余文艺宣传队到各乡村巡回演出、放电影,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一切由生产大队集体操办。改革开放以来,文化消费水平大幅提高。电视机、音响设备、婚纱照、礼服是每对结婚男女必选,电脑、家庭影院也渐入农家,一次性消费就是数千元,上万元,甚至几万元。村村都有雀牌活动室,有的村还办起了个人图书阅览室。少男少女上歌舞厅进网吧,司空见惯,有条件的老人还不时专门进城坐茶馆听书、看皮影。婚丧嫁娶庆生祝寿等红白喜事更是大操大办,讲究排场,请乐队,腰鼓队,办专场演出,雇迎亲车队,请斋公做斋,道士开路,燃放鞭炮礼花。花费几千上万元,有的家族发宗谱,建词堂,请专业楚剧团唱大戏,花费数万元。智力投资前所未有。解放前,农村读书人很少,只有殷实人家的男孩才能上几年私塾,庄户人家的孩子代代都是种。田人。建国后国家注重教育,开办公立学校上学读书男多女少。公社化以后,农村也开办夜校,开展扫盲活动,但人们对读书没有足够的认识,很多大龄适年儿童要帮家里干活争工分,大多数孩子小学毕业就辍学了。到70年代初,初高中毕业生只占适年学生总数的12.5%左右,大专以上毕业生就更少了。改革开放以来,“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重视人才,人们的观念也随之转变,加大了对下一代的智力投资,从胎教、幼教、普教到读高中,上大学,考研攻博,出国留学,只要子女有能力,父母都会全力以赴,不惜血本,耗尽毕业精力和所有财力甚至借贷也心甘情愿。据不完全统计,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全镇受过高等教育(包括在校生)的人数近2500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近200人;中专生1000余人。

《下辛店镇志·经济》(连载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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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nie达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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