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报道|在“最后一公里”处拷问素质——来自怀化共享单车市场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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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行车当垃圾箱,这种“发明”要不得。)

“ 好东西为啥要糟践呢 ? ”

高二学生刘逸鸥(化名)堪称共享单车的铁粉。 “我白天上学骑共享单车,晚上回家骑共享单车,有时出去玩也是骑共享单车。”他坦言自己对共享单车情有独钟, “它已经成了我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都有点离不开它了。”当着记者的面,他随意而亲切地拍了拍黑色的单车座垫,补充道“现在暑假补课我也骑单车,既不误正事又顺便健了身”。

刘同学三个月前偏偏一直不喜欢骑单车,觉得麻烦又费劲,他住湖天开发区,走路上学大约半个小时,坐公交车却比较费周折,所以长期骑摩托,每逢下雨就搭的,他老爸开车上班,可他从不要老爸捎带。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对单车有了颠覆性认识,从此耗上了它也爱上了它。他的逻辑是“既然单车可以共享,又何必花钱去买”。

刘逸鸥认为共享单车真是个好东西,实在,实惠, “可以始乱终弃”,取用十分便利,并且指哪打哪,机动车、摩托车可以去的地方它都能去,摩托车、机动车去不了的地方,它也可以去。

让这位高中生颇感自豪的是,在他带动下,以往出门必开车的老爸、出门必坐车的老妈,一来二去也瞄上了共享单车。 “不过我有些搞不懂,这么个好东西,怎么就有人不爱惜,就像跟它有仇似的,不是把它搞坏就是干脆把它随手乱扔。”他稍显疑惑,因为他在骑行或停放共享单车过程中,总能看到被损毁的车子,不是二维码不见了就是零部件被扭曲、砸坏甚至荡然无存,至于车锁上那个硬塑胶按钮,自然十之八九地不翼而飞, “好东西为什么要糟践呢?”他觉得“有人不是手痒就是脑子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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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坐垫被“剥皮”。)

让纸尿裤 “ 共享” 单车?

高中生关注的,正是陈小梅关心的。

怀化经开区有个公共自行车租赁项目,陈小梅说自己“目前暂时在做该项目主管的一些工作”。公共自行车不折不扣是“不叫共享单车的共享单车”,其于2016年12月在怀化经开区正式启动以来,深受广大骑行者欢迎,很多市民乐于选择这种绿色便捷的方式,来解决自己“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公共自行车也给相关人士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便利和乐趣。数据表明,截止到2018年7月20日,怀化经开区公共自行车骑行总量已达12万多次,日均租车次数为200多次。与之对应的是,各种相关不文明现象也此起彼伏,统计显示,目前已有30多辆公共自行车受到人为污染和损坏,影响骑行使用,陈小梅说“几乎每周都会有好几辆单车出现不同程度的伤痕”,她直言公共自行车使得一些市民正在经受“素质考验”。

誓与公共自行车“不共戴天”,套路与手法繁多,比如破坏车身,据悉这也是有关公共自行车使用中不文明现象中较为突出的表现,此外便是自行车车头、刹车刹把、脚踏板、座位、轮胎和车篮等等部件,动辄被“毁容” “整形”,仿佛有人不达损坏目的,决不罢休。

车身污染是又一大奇观。据河西公共自行车项目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的自行车上经常出现脚印、汤水、饮料痕迹等,一些小广告也不时碰瓷,在车身和站点管理箱上寻找安慰。 “在河西学校、德天广场等站点,我们经常看到车篮子里有泡面汤渣、吃剩的炒饭、快餐打包盒等各种垃圾,把自行车当成垃圾箱,应该算是某些人的发明创造。”更有甚者,工作人员不止一次发现,小宝宝们拉过便便的纸尿裤,竟然也被丢弃在车桩上,令人作呕,让人哭笑不得, “如果不是脑残,谁会这样做?”一些市民,还把已经在河西学校、舞阳公园风光带、德天广场几个常用站点固定好的自行车当健身器材,骑在上面一边踩着玩一边聊天,殊不知这种幼稚可笑的行为不仅伤害公共自行车,并且非常危险,万一车桩螺丝松动,老顽童们就可能从车上摔下来,不是内伤就是外伤。

管理人士称,为确保骑行安全,公共自行车维修人员每天都会在各个站点进行巡检,检查自行车的刹车制动、链条等部件,对问题车辆及时回收,加以维修处理, “但是优良的租车环境需要全体市民共同营造,只有大家都正确用车、安全行车、规范还车,那么每一辆自行车才会美观而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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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车轱辘硬生生拧成麻花,需要多大的气力,以及多深的“仇恨”!)

锁住 “ 共享”就成了 “ 独享” ?

唐烨彤是哈罗单车湖南省公关经理,在她看来,共享单车可以说是共享经济到来之后,人们最常见也最便利的日常交通工具之一, “但共享单车经常惨遭黑手,这已经见怪不怪”,她特别指出,破坏公共物品属违法行为,“共享单车当然也属于公共物品”。

据悉今年年初,共享单车出现在怀化城区,截至5月初,怀化哈罗单车累计注册用户已达 30 万,日行单 11万。发展至今,共享单车逐渐成为怀化市民出行的新宠,但是作为城市文明试金石的共享单车,期间始终伴随着一些故意损坏、私自占有共享单车的不文明行为甚至违法行为。 “很多人私锁单车,企图将共享单车变成他们的独享单车,这种做法真是搞笑又可恶。”唐烨彤有些无可奈何, “我们的工作人员发现,还有很多单车锁体是被有意敲击损坏的,锁体被损坏后这辆车就无法锁上,肇事者接下来就会用自己的私锁把单车锁住,锁放在自家楼下,方便随时骑行。”

截至最近,哈罗单车在怀化城区的投放量已达到10000台,但是这些车辆只限于在鹤城区内使用。不少人动起了歪脑筋,玩起了“乾坤大挪移”,把共享单车非法拖行或载运出市区,转移至乡下或其它地方,留置给自己或家人专用,单车因此不能正常开锁,也没有走一个正常流程的扫码开锁,更谈不上正常收费使用,锁环自然惨遭敲击而损坏。

哈罗单车怀化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共享单车有助于建设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它不仅倡导了一种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也便利了老百姓的出行,降低了公众的出行成本,却偏偏屡屡遭受恶意破坏,既损伤了他人财物,也对百姓的公共出行权益造成损害。该负责人称,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共享单车能够有效解决广大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但共享单车所遭受的破坏行为却层出不穷,令人十分遗憾而气愤。需要提醒的是,共享单车尽管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却并非纯粹的公共产品;它是“有主物”,而非“无主物”,系服务提供商的财物,有关涂装、拆除单车零件或者恶意破坏单车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对他人财物的侵占或者损毁,“企业除了自身尽可能加以阻止与制止外,还会与警方紧密配合,惩治这种行为”。该负责人建议,用户可以第一时间通过App举报损毁共享单车的行为,共享单车企业也会在第一时间报警,同时设法将涉事嫌疑人列入“黑名单”。如果被发现长期私人占用共享单车,就会被大幅扣信用分,甚至被永久禁止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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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跟共享单车过不去,执法人员就可能跟他过不去。)

法律恭候于 “ 最后一公里 ”

共享单车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了“最后一公里”的便利,反过来又在拷问部分素质不良者。

6月份发生的“座垫损坏”事件,让陈小梅记忆深刻。那段时间,怀化经开区公共自行车西部小商品站点内,连续出现7辆公共自行车的座垫被人为刻意损坏的现象,工作人员通过监控查证,最终确定肇事者是个孩子,于是在站点内守株待兔,等来准备再次搞破坏的他,将其当场截住。经询问,孩子对自己的恶作剧供认不讳,其母亲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随即赶到现场,借助监控画面,亲眼看到自己儿子放学后路过该站点,从书包里拿出小刀,一点一点割破单车座垫的皮革和海绵,导致座垫完全报废,于是认可孩子所为,表示歉意并愿意赔偿,共计赔付了495元。 “对于我们公司来说,要求损坏单车者合理赔偿并不是最终目的,最重要的是借此呼吁大家善待公共财产,共享绿色文明。”陈小梅倡议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公共自行车的使用,一旦发现有人故意破坏单车或站点设施及时阻止,或者电话通知工作人员到场处理。

唐烨彤的一次奇遇,是见到蓝白相间的哈罗单车被漆成全黑,她说这可能是长沙共享单车被“黑”得最狠的一次。事情发生在去年10月份,这辆被黑得体无完肤的单车,系工作人员经过仔细比对才“验明正身”的,肇事者也受到了相应处罚。哈罗单车上海总部的法务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破坏车辆属于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者最高将接受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其实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在全国都有出现,前不久有媒体就曾报道,安徽蚌埠一名男子因为恶意破坏共享单车,被行政拘留5天;深圳一市民因锯锁并企图将两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显然,破坏共享单车者除了要经过素质拷问,着实还可能因此摊上法律责任。朝晖律师团、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仇江涛律师表示,共享单车的确是把衡量道德水准的标尺,但损毁共享单车的后果并不仅仅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者符合法定情形还存在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首先是民事赔偿责任。使用共享单车是一种民事行为,单车骑行者开启单车的那一刻即与共享单车经营者成立了单车租赁合同关系,骑行人即承租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骑行人一是负有返还单车的义务,二是负有确保返还的单车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有关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同样有法可依。

最严重的自然是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追究刑法责任。如果行为人一次故意损坏共享单车的价值在5000元以上,或者故意毁坏共享单车3次以上,或者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共享单车的,则涉嫌刑事犯罪。行为人将承受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后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相关行为人在承担上述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的同时,共享单车经营者仍可以要求其并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仇江涛说。(本报记者 杨林斌)

来源:怀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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