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组塔架线期间施工安全管理的若干要求

科尔沁~阜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蒙东段)进入施工后期,也是安全关键期。为了确保和提高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目前现场安全状况,现提出如下相关要求。请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使得科尔沁~阜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蒙东段)安全完成施工任务。科尔沁~阜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蒙东段)监理项目部会同业主项目部提出下列相关要求,请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输变电工程组塔架线期间施工安全管理的若干要求

牵引绳展放

一、施工作业票的执行要求

1.根据《输变电工程风险管理办法》,施工作业均需办理作业票。

2.不同作业工序,当满足同一区域、同一班组、同一类型的条件时,可依据工程施工实际,合并办理作业票,并按其中最高的风险等级确定作业票种类。

3.经初勘复测后,风险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风险作业办理A票,三级及以上的风险作业办理B票。作业票模板B票中包含着部分二级及以下风险作业,已包含相关控制措施,不再重复办理A票。

4.作业票(A、B票)包含了“作业必备条件”和“作业过程风险预控措施”,在内容上已根据作业工序及内容编制了模块化控制措施,其中的“现场风险复测变化情况及补充控制措施”,由工作负责人按照现场施工实际作业环境等现场勘察结果,进行补充填写。

5.作业票模板A票中涉及的作业内容,经初堪复测后升级为三级及以上,应办理B票,控制措施应按风险变化因素补充制定。

6.作业票模板未涵盖的作业内容,施工单位应选取作业类型相近的模板范本,依据施工方案重新编制风险预控措施后办理,严禁无票作业。

7.施工班组办公配置和网络环境较好的地区,推荐使用基建管理系统办理作业票,客观条件不满足时,可采用线下流程,打印已确定的模块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方案、作业内容及部位、参与作业人员及分工、措施等,尽量减少现场填写工作量,使票面更加清晰整洁。

8.具体办理时,工作负责人选取相应的作业票模板,依据作业内容,进一步编辑、完善作业票信息,主要包括:初勘复测后风险等级、工序及作业内容、作业部位、方案技术要点、所执行方案名称和编号,以及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参与作业的人员及分工、作业过程风险控制措施、现场风险复测变化情况及补充控制措施等,保留当日的实际情况,其它无关的要划掉。

9.作业票包含多项作业内容时,“开始时间”为最早一项作业开始的时间,应在开票时填写;“结束时间”为最后一项作业实际结束的时间,应在完工结票当天填写。

10. “工序及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应涵盖所有需开票的工作内容,“执行方案名称”应包含每项作业内容所对应的施工方案。

11.工作负责人应熟练掌握施工方案,从方案中提炼出影响质量和工艺最为关键技术要求,填入“方案技术要点”,并在现场交底时着重予以强调和明确。

12. 作业票中的“具体人员分工”栏中,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员、施工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厂家技术人员等为主要作业人员,“其他施工人员”为具体配合人员。“施工人数”是“具体人员分工”与“其他施工人员”等所有现场作业人数之和。

13. 除作业票基本票面外,作业现场需配套使用“每日站班会及风险控制措施检查记录表”,工作负责人应每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完成作业前“三交三查”,填写“当日控制措施检查”、“作业过程风险预控措施”。此外,B票配套的“检查记录表”中,增加了“到岗到位签到表”,各级人员应在完成到岗到位检查后签字确认。在三级风险实施阶段,业主、监理和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应落实到岗到位要求,在四级风险实施阶段,相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工程业主、监理和施工项目部人员应按管理规定到岗到位监督。

14.作业票编制人应为工作负责人,A票的审核人为班组安全员、技术员,签发人为施工项目总工;B票的审核人为施工项目部安全员、技术员,签发人为施工项目经理。

15. 作业票签发完成后,应由签发人统一编号。

16. 改扩建工程施工中,除办理作业票外,还应执行运行单位的管理要求,办理工作票(甲票或乙票)。作业票和工作票的内容和安全措施应相匹配,如标准不一致,以更严格的要求为准。

17. 由施工单位委托的专业分包作业,由专业分包商自行开具作业票。专业分包商应将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报施工项目部备案,经施工项目部培训合格后上岗。

18. 作业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作业人员在作业票“全员签名”一栏中签字确认,全员签名中每格对应一名施工人员,开票时先在表格里面机打作业人员名字,签字时对应人员把名字签在同一格机打名字下方进行确认。

19. 每天作业前必须组织站班会,工作负责人或安全员要再次通过读票方式,针对当天作业工序内容的对应安全措施进行交底,有针对性抽取部分人员,正确回答安全控制措施核心内容后方可作业。确保一一落实后方可组织开展作业。

20. 实施作业前,对照检查“作业必备条件”和当日“作业过程风险控制措施”内容,检查现场的安全条件有无变化、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在“每日站班会及风险控制措施检查记录表”中逐项勾选确认符合情况后,方可组织开始作业。

21. 当作业现场风险情况有变化,或需要其它补充措施,可在“现场风险复测变化情况及补充控制措施”中增加。当主要作业人员(指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技术质检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机械机具、安全环境等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票,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风险控制措施,重新交底。

22. 作业期间,每天所有参加作业的施工人员,需在“每日站班会及风险控制措施检查记录表”中“参加施工人员签名”栏签字,当日施工人员必须是作业票里明确的人员。当辅助配合人员有新增时,应重新组织对新增人员交底,其参与作业前,需在作业票“新增人员签名”栏签名。

23. 对工序和作业内容、安全措施、主要作业人员相同,作业地点不同的同类作业(指同一班组,在1个月内计划连续实施的作业。架空线路工程的土石方开挖、混凝土工程、接地工程,以及相同施工方法的铁塔组立作业等),可合并办理1张作业票。

24. 施工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将作业票留存班组备查,该班组所有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将作业票归集整理,报至施工项目部存档备查。

25. 作业票最大使用期限为1个自然月(30天),超过1个月时,需重新办理、并重新交底。

输变电工程组塔架线期间施工安全管理的若干要求

站班会宣读作业票

二、立塔施工相关安全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作业人员无妨碍工作的职业禁忌。

3.无超龄或年龄不足人员参与作业。

4.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经检验合格,齐全、完好。

5.结构性材料有合格证。

6.按规定需送检的材料送检并符合要求。

7.基础分部工程已经转序验收并取得转序通知书。

8.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方案制定并经审批或专家论证。

9.施工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并参加过本工程技术安全措施交底。

10. 施工机械、设备有合格证并经检测合格。

11.工器具经准入检查,完好,经检查合格有效。

12.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符合要求,齐全、完好。

13. 各工作岗位人员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控制措施清楚。

14.工作负责人站班会上通过读票方式进行安全交底,并随机抽取3至5名 施工人员提问,被提问人员清楚且回答正确后开始作业。

15. 检查金属抱杆的整体弯曲不超过杆长的1/600。严禁抱杆违反方案超长使用。

16. 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分拉线坑,各拉线间以及拉线及对地角度、地锚埋设符合方案要求。

17. 抱杆根部采取防滑或防沉措施。

18. 附着式外拉线抱杆将抱杆根部与塔身主材绑扎牢固,抱杆倾斜角度不宜超过15°。

19. 抱杆超过30m,采用多次对接组立必须采取倒装方式,禁止采用正装方式。

20. 塔脚板就位后,上齐匹配的垫板和螺帽,组立完成后拧紧螺帽及打毛丝扣。

21. 吊件螺栓全部紧固,吊点绳、承托绳、控制绳及内拉线等绑扎处受力部位,不得缺少构件。

22. 吊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在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不得有人。

23. 承托绳绑扎在主材节点的上方,与抱杆轴线间夹角不大于 45°。

24. 吊件在起吊过程中,下控制绳应随吊件的上升随之送出,保持与塔架间距不小于100mm。

25. 组装杆塔的材料及工器具禁止浮搁在已立的杆塔和抱杆上。

26. 仔细核对施工图纸的吊段参数,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控制单吊重量,严禁超重起吊。

27. 如临近带电体组塔,施工方案经过专家论证、审查并批准,作业人员、施工、牵引绳索和拉线等必须满足与带电体安全距离规定的要求。如不能满足要求的安全距离时,应按照带电作业工作或停电进行。

28. 作业前检查铁塔是否可靠接地。

29. 作业前校核抱杆系统布置情况。对抱杆、起重滑车、吊点钢丝绳、承托钢丝绳等主要受力工具进行详细检查,严禁以小带大或超负荷使用。

30. 受力地锚、铁桩牢固可靠,埋深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回填土层逐层夯实。严禁利用树木或裸露的岩石作作业受力地锚。地锚坑的深度要符合方案计算的安全要求,埋设时要通知监理验收。受力钢丝绳要符合方案要求。

31. 高处作业人员要衣着灵便,穿软底防滑鞋,使用全方位安全带,速差自控器等保护设施,挂设在牢靠的部件上,且不得低挂高用。

32. 钢丝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压板在钢丝绳主要受力的一边,且绳卡不得正反交叉设置;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数量符合规定。

33. 牵引地锚坑要尽量避免在起吊方向。调整绳方向视吊片方向而定,距离保证调整绳对水平地面的夹角不大于45°,可采用地钻或小号地锚固定。对于山区特殊地形情况大于45°时考虑采用其他措施。承托绳与抱杆轴线间夹角不大于45°。

34. 工具或材料要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扎,上下传递用绳索吊送,严禁高空抛掷。

35. 严禁利用绳索或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

36. 吊点绑扎要设专人负责,绑扎要牢固,在绑扎处塔材做防护,对须补强的构件吊点予以可靠补强。

37. 抱杆提升前,将提升腰滑车处及其以下塔身的辅材装齐,并紧固螺栓,承托绳以下的塔身结构必须组装齐全,主要构件不得缺少。提升抱杆宜设置两道腰环,且间距不得小于5米,以保持抱杆的竖直状态,起吊过程中抱杆腰环不得受力。

38. 吊装过程,施工现场任何人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牵引,查明原因,作出妥善处理,不得强行吊装。

39. 磨绳缠绕不得少于5圈,拉磨尾绳不应少于2人,人员应站在锚桩后面,并不得站在绳圈内。

40. 组装杆塔的材料及工器具严禁浮搁在已立的杆塔和抱杆上。

41.构件连接对孔时,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

42. 起重机作业位置的地基稳固,附近的障碍物清除。衬垫支腿枕木不得少于两根且长度不得小于1.2m。

43. 起重机吊装杆塔必须指定专人指挥。

44. 指挥人员看不清作业地点或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均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45. 起重臂及吊件下方划定作业区,地面设安全监护人,吊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6. 吊件离开地面约100mm时暂停起吊并进行检查,确认正常且吊件上无搁置物及人员后方可继续起吊。

47. 对已组塔段进行全面检查,螺栓紧固,吊点处不缺件。

48. 当风速达到六级及以上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停止露天的起重吊装作业。重新作业前,先试吊,并确认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后进行作业。

49. 仔细核对施工图纸的吊段参数,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控制单吊重量,严禁超重起吊。

50. 临近带电体附近组塔时,施工方案经过专家论证、审查并批准,起重机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线截面不小于16mm2。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要求。

51. 起重设备吊装前选择确定合适的场地进行平整,衬垫支腿枕木不得少于两根且长度不得小于1.2m,认真检查各起吊系统,具备条件后方可起吊。

52. 指挥人员看不清作业地点或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均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53. 起重机在作业中出现异常时,应采取措施放下吊件,停止运转后进行检修,不得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54. 使用两台起重机抬吊同一构件时, 起重机承担的构件重量应考虑不平衡系数后且不应超过单机额定起吊重量的 80% 。两台起重机应互相协调,起吊速度应基本一致。

55. 起重臂下和重物经过的地方禁止有人逗留或通过。

56. 租赁的起重机械要备齐相关报审资料和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

三、跨越架搭设和拆除相关安全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搭设跨越架,事先与被跨越设施的单位取得联系,必要时请其派员监督检查。

3.跨越架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线上,宽度考虑施工期间牵引绳或导地线风偏后超出新建线路两边线各2.0m,且架顶两侧设外伸羊角。

4.跨越架与高速公路、铁路、110kV及以上运行电力线等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

5.跨越架横担中心设置在新架线路每相(极)导线的中心垂直投影上。

6.木质、毛竹、钢管跨越架两端及每隔6-7根立杆设剪刀撑杆、支杆和拉线,拉线与地面夹角不得大于60°。

7.木质、毛竹、钢管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搭接长度必须符合安规规定。

8.木质、毛竹跨越架立杆埋深不得少于0.5m,支杆埋深不得少于0.3m;钢管跨越架立杆底部必须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并设置扫地杆,组立后及时做好接地措施。

9.各类型金属跨越架架顶设置挂胶滚筒或挂胶滚动横梁。

10. 跨越架设置防倾覆措施。

11.跨越架操作人员、工器具与带电体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规规定,施工人员严禁在跨越架内侧攀登或作业,严禁从封顶架上通过。

12. 封网所使用的网片及承力绳保持干燥;承力绳及网片对被跨越物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3. 各种锚桩回填时有防沉措施,并覆盖防雨布并设有排水沟。下雨后及时检查地锚埋设情况,如有土质下沉、流失等情况及时回填。

14.强风、暴雨过后必须对跨越架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5. 附件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跨越架,拆除时不得抛扔,不得上下同时拆架,不得将跨越架整体推倒。

16. 跨越架悬挂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夜间警示装置和验收标志牌;跨越公路的跨越架,在公路前方距跨越架适当距离设置提示标志。

四、架线施工相关安全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施工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并参加过本工程技术安全措施交底。

3.施工机械、设备有合格证并经检测合格。

4.工器具经准入检查,完好,经检查合格有效。

5.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符合要求,齐全、完好。

6.各工作岗位人员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控制措施清楚。

7.架线施工前对铁塔螺栓、地脚螺栓安装紧固情况进行复查。

8.关键部位无塔材缺失。

9.作业过程中,各作业点、监护点保持与现场指挥人联系畅通。

10. 铁塔组立分部工程已经转序验收并取得转序通知书。

11.遇有五级及以上风或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时,立即停止牵引作业。

12. 运行时牵引机、张力机进出口前方不得有人通过。各转向滑车围成的区域内侧禁止有人。

13. 导引绳、牵引绳或导线临锚时,其临锚张力不得小于对地距离为5m时的张力,同时满足对被跨越物距离的要求。

14.紧线过程人员不得站在悬空导线、地线的垂直下方。不得跨越将离地面的导线或地线;人员不得站在线圈内或线弯的内角侧。

15. 挂线时,过牵引量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停止牵引后作业人员方可从安全位置到挂线点操作。

16. 在完成地面临锚后应及时在操作塔设置过轮临锚。导线地面临锚和过轮临锚的设置应相互独立。

17. 设置过轮临锚时,锚线卡线器安装位置距放线滑车中心不小于3~5m。

18. 高空压接必须双锚。

19. 放线过程中,应对各类跨越设置专人监护。

20. 放线过程中,应对穿越电力线设置专人监护;展放的导引绳、牵引绳、导地线从带电线路下方穿越,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导引绳、牵引绳和导线弹跳措施。挂线时,过牵引量严格执行设计要求。

21. 各种锚桩回填时有防沉措施,并覆盖防雨布并设有排水沟。下雨后及时检查地锚埋设情况,如有土质下沉、流失等情况及时回填。

22. 牵引机、张力机进出口与邻塔悬挂点的高差角及与线路中心线的夹角满足其机械的技术要求。如需转向,需使用专用的转向滑车,锚固必须可靠。各转向滑车的荷载应均衡,不得超过其允许承载力。

23. 前、后过轮临锚布置导线必须从悬垂线夹中脱出翻入放线滑车中,并不得以线夹头代替滑车。

24. 锚线卡线器通过横担下方悬挂的钢丝绳滑车在地面上用钢丝绳卡线器进行锚线,其受力以过轮临锚前一基直线塔绝缘子垂直或使锚线张力稍微放松使绝缘子朝前偏移不大于150mm为宜。

25. 转角杆塔放线滑车的预倾措施和导线上扬处的压线措施应可靠。

26. 牵引时接到任何岗位的停车信号均立即停止牵引,停止牵引时先停牵引机,再停张力机。恢复牵引时先开张力机,再开牵引机。

27. 导线的尾线或牵引绳的尾绳在线盘或绳盘上的盘绕圈数均不得少于6圈。

输变电工程组塔架线期间施工安全管理的若干要求

架线张力场布置

输变电工程组塔架线期间施工安全管理的若干要求

架线张力场布置

28. 升空作业必须使用压线装置,严禁直接用人力压线。

29. 放线施工段内杆塔可靠接地,牵引机和张力设备可靠接地,出线端的牵引绳及导线安装接地滑车;跨越不停电线路时,跨越档两端导线接地。

30. 高空锚线必须有二道保护措施。

31. 装设接地装置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或地线端,拆除时的顺序相反。

32. 牵引机进出口与邻塔悬挂点的高差角及与线路中心线的夹角满足其机械的技术要求。如需转向,需使用专用的转向滑车,锚固必须可靠。各转向滑车的荷载应均衡,不得超过其允许承载力。

33. 牵引过程中,牵引绳进入的主牵引机高速转向滑车与钢丝绳卷车的内角侧严禁有人。

34. 锚线工器具相互独立且规格符合受力要求,铁塔横担平衡受力,导线开断逐根、逐相两侧平衡进行,二道保险绳拴在铁塔横担处。

35. 提升金具、工具等必须绑扎牢固,拉绳人员不准在垂直下方,杆塔上作业人员所用工具材料不准投抛,传递时使用绳索。

36. 可能接触带电体的绳索,使用前经绝缘测试并合格。

37. 紧线施工过程中,应对各类跨越设置专人监护。

38. 挂线时,过牵引量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停止牵引后作业人员方可从安全位置到挂线点操作。

39. 紧线段的一端为耐张塔,且非平衡挂线时,应在该塔紧线的反方向安装临时拉线。临时拉线对地夹角不得大于45°,必须经计算确定拉线型号,地锚位置及埋深;如条件不允许,经计算后采取可靠措施。

40. 紧线过程人员不得站在悬空导线、地线的垂直下方。不得跨越将离地面的导线或地线;人员不得站在线圈内或线弯的内角侧。

41.设置过轮临锚时,锚线卡线器安装位置距放线滑车中心不小于3~5m。

42. 在完成地面临锚后应及时在操作塔设置过轮临锚。导线地面临锚和过轮临锚的设置应相互独立。

43. 紧线作业区间两端装设接地线。施工的线路上有高压感应电时,在作业点两侧加装工作接地线。

44. 跨越带电线路时两侧杆塔的绝缘子串,在紧线施工前安装好二道防护。

45. 跨越带电线路的施工人员在装设个人保安装地线后,方可进行紧线施工。挂设保安接地线时,先挂接地端后挂导线端,拆除时顺序相反。

46. 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或通航河流等线路杆塔紧线施工时采取防导线或地线坠落措施。

47. 前、后过轮临锚布置导线必须从悬垂线夹中脱出翻入放线滑车中,并不得以线夹头代替滑车。

48. 锚线工器具相互独立且规格符合受力要求,铁塔横担平衡受力,导线开断逐根、逐相两侧平衡进行,二道保险绳拴在铁塔横担处。

49. 拆除多轮滑车时收紧导链使导线离开滑轮适当位置,拆除、松下多轮滑车时,不得用人力直接松放。

50. 相邻杆塔不得同时在同相(极)位安装附件,作业点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51. 附件安装时,安全绳或速差自控器必须拴在横担主材上;安装间隔棒时,安全带挂在一根子导线上,后备保护绳挂在整相导线上。

52. 附件安装作业区间两端装设接地线。施工的线路上有高压感应电时,在作业点两侧加装工作接地线。

53. 施工人员在装设个人保安装地线后,方可进行附件安装。挂设保安接地线时,先挂接地端后挂导线端,拆除时顺序相反。

54. 导地线的提升点挂在施工孔处,提升位置无施工孔时,其位置必须经验算确定,并衬垫软物。必要时对横担采取补强措施。

五、施工用电相关安全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工器具经准入检查,完好,经检查合格有效。

3.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符合要求,齐全、完好。

4.各工作岗位人员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控制措施清楚。

5.架空线必须使用绝缘线,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6.低压架空线路(电缆)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

7.直埋电缆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敷设,应设置通道走向标志,避免机械损伤或介质腐蚀,通过道路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8.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进行活动连接。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的绝缘不得破损。

9.各级配电箱必须加锁,配电箱附近应配备消防器材。

10. 发电机禁止设置在基坑里,停放的地点应平坦,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O.3m,应固定牢固。

11.上部应设防雨棚,防雨棚应牢固、可靠。

12. 发电机必须配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周边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电机的燃料必须存储在危险品仓库内。

13. 发电机供电系统应设置可视断路器或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保护。

14.发电机在使用前必须确认用电设备与系统电源已断开,并有明显可见的断开点。

15. 发电机必须专人维护,定期检修。

16. 发电机工作时,周边应隔离。

17. 发电机金属外壳和拖车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六、其他要求

1.不得用施工材料代替作工具使用。

2.不得随意更改批准的施工方案,现场必须按方案施工。如有需要,可以重新报审,相关审批手续完成通过后,方可更改。

3.高处作业必须挂设好安全带。

4.登塔作业必须设置攀登自锁器。

5.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冒险作业。

6.组塔、架线作业点必须按照十二项配套政策要求的“班组主要三类人”到岗位。

来源:电网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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