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扣件有“商机”建团伙 梦黄梁

小扣件有“商机”建团伙 梦黄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地随处可见,而建筑工地上用来固定脚手架的扣件更是散乱放置,一些犯罪分子盯上了这些小扣件,做起了发财梦。近日,泾阳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起数额巨大的盗窃建筑工地扣件案件的团伙。

案情回顾: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去年10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发现一些建筑工地看守不严,工地上用来固定脚手架的扣件随处可见。后来张某打听到这些小扣件每个价值6元左右,便对这些扣件动了“歪心思”,觉得自己找到了发财商机,便纠集亲属、同乡共5人,共同出资购买了面包车等作案工具。

他们白天到建筑工地踩点,晚上集合对建筑工地用的扣件进行盗窃,分工明确。半年间,他们流窜于西安北郊、西安鄂邑区、咸阳三原、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等地的建筑工地。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他们在西安专门租赁了几个仓库,用于存放所盗窃的扣件。然后通过微信联系何某等人对所盗扣件以每个3.5元的价格出售,何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已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批捕。这个盗窃犯罪团伙作案14起,涉案金额高达7.7万元,数额巨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出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财物的获得要通过正确途径,切不可为了钱财触碰法律红线,最终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来源:陕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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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三里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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