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玩闹受伤,受伤者该如何索赔?

近日,刘女士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儿子在天元区一所学校上初一,今年4月,他和同学课间玩闹时摔倒,导致左大腿骨折,治疗费已经花了2万多元。经过协商,我们自己承担30%的责任,另外两名同学分别承担20%和50%的责任,但是承担50%责任的学生家长不同意这个协商方案,认为学校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造成事情一直无法解决。

株洲晚报记者 姚时美 核实

刘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于4月29日下午2点多,正是课间休息时间,儿子和另外两名同学玩闹,三个孩子纠缠在一起,导致儿子摔倒,摔在椅子上受伤。后经医院检查,为左大腿骨折,植入了钢钉,到出院时,产生了2.5万多元治疗费,后续拆除钢钉,还会产生一笔治疗费。

“经过学校组织协商,我们承担30%的责任,一方家长承担20%的责任,另一方家长承担50%的责任。我们没有异议,但是承担50%责任的家长不同意,认为学校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刘女士说,这导致协商一直无法达成共识。

刘女士认为事情发生在校园,当事学生又是未成年人,希望学校也承担一定责任,以便尽快达成协商。

近日,记者联系了学校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确实是有一方家长对赔钱比例不认同,认为是受伤学生自己先挑起来,学校做了多次工作均无果。

该负责人称,学校平时做了大量的安全教育工作,而且此事也不是学校的设施设备问题所致。学校建议和支持刘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天元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此前将此事已经上报天元区教育局,该局曾咨询过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学校在此次事件中没有责任。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分析认为,如果此事认定与学校的教学以及设施设备无关,学校自然没有责任。刘女士和一方学生家长认可目前的协调方案,则可以先和这一方学生家长达成协商,先拿到20%的赔偿。至于另一方家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

来源:平安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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