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司机”为躲避处罚 竟然在高速路上钻车底……

2021年12月1日上午10时许,正在师宗服务区附近执勤的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民警看见前方停着一辆轿车,驾驶员钻在车底,见此情形,执勤人员走打算上前帮忙,走近一看只见驾驶员正手拿工具睡在车底,给车的左后轮拧螺丝,驾驶员陆某称自己从师宗驾车准备到富源,车辆发生故障故障,自己不是驾驶员。

“假司机”为躲避处罚 竟然在高速路上钻车底……

可除了陆某外,再无其他同乘人员,经警方监控确认,该男子就是驾驶员,但他无法出示相关证件。据悉,该车辆并无故障,只因自己无证驾驶,为了逃避交警检查,于是伪装自己在修车。

民警依法扣留了该车辆,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罚完毕后让其找一个具有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开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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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另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驾驶摩托车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驾驶除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掌上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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