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这是接昨天的文章,幢号长应掌握的基础知识,这次发下半部分,想了解更多相关工程知识,就关注我头条号哦!

(幢号长类)(下)

五、施工升降机: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1、安拆、验收与使用: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施工升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2、基础:基础制作、验收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应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基础应设有排水设施。

3、动态记分:⑴使用达到报废年限设备或省厅淘汰产品的,记10分;无产权备案证的,记10分;无安装(或拆卸)告知书或告知书未向主管部门告知就开始安装(或拆卸)的,记3分;首次安装“四方”验收合格后30日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记3分。⑵主体结构施工至6层及以上时,尚未安装施工升降机并投入使用的,记5分。⑶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上岗作业的,每发现一人记3分。⑷施工升降机在拆装、附着、加节或顶升过程中,施工单位未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或后期检查无法提供现场监督检查记录的,记5分。⑸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的,记3分。⑹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记8分。⑺施工升降机首次安装或附着后未经“四方”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记8分。⑻附墙装置采用非原厂配件,且其附墙杆计算书、设计图以及制造材料未经制造厂家确认或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专家认证的,或附墙装置连接不牢靠,松动的,记5分。⑼地面防护围栏门机电联锁装置、门限位装置、天窗限位装置、下限位开关、下极限开关、急停开关装置失效、不可靠,每台每发现1个装置失效的,记1分;上限位开关失效、不可靠,记5分;上极限开关失效、不可靠的,记5分;防坠安全器未在有效检定期限或寿命期限内使用的,记5分;未装设超载控制装置的,记3分;防松绳装置失效、不可靠的,记3分。⑽连接螺栓规格、型号、材质不符合设备产品说明书要求,每发现1颗记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5分;基础节、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严重的,每发现一处记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5分;连接螺栓的螺帽缺失的,每发现一处记5分,单次检查最高记10分。⑾自由端高度不符合使用说明或规范要求的,记3分。⑿楼层安全门未紧闭或门锁装在建筑物内侧的,每发现1处记1分。

六、塔式起重机: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1、安拆、验收与使用: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多塔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2、动态记分:⑴使用达到报废年限设备的,记10分;无产权备案证的,记10分;无安装(或拆卸)告知书或告知书未向主管部门告知就开始安装(或拆卸)的,记3分;首次安装“四方”验收合格后30日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记3分。⑵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上岗作业的,每发现一人记3分。⑶塔吊在拆装、附着、加节或顶升过程中,施工单位未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或后期检查无法提供现场监督检查记录的,记5分。⑷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的,记3分。⑸塔式起重机首次安装或附着后未经“四方”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记5分。⑹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记8分。⑺附墙装置采用非原厂配件,且其附墙杆计算书、设计图以及制造材料未经制造厂家确认或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专家认证的,或附墙装置连接不牢靠,松动的,记5分。⑻起重量限位装置、变幅限位装置、回转限位装置失效、不可靠的,每台每发现1个装置失效、不可靠的,记3分;高度限位装置、力矩限制器失效、不可靠的,每台每发现1个装置失效、不可靠的,记5分。⑼连接螺栓规格、型号、材质不符合设备产品说明书要求,每发现1颗记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分;基础节、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严重的,每发现一处记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5分;连接螺栓的螺帽缺失的,每发现一处记5分。⑽塔式起重机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小于方案或规范要求且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或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最小架设距离小于2m的,每发现一起记3分。⑾塔式起重机最高附着点以上的自由高度高于使用说明书要求的,记3分。

3、塔式起重机的“十不吊”原则:超载或被吊物质量不清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七、“三同时”原则: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八、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边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九、特种作业包括:建筑电工、电焊工、施工电梯司机、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十、福建省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一票否决项目: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1、总承包及所有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参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制作安装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使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洞口、临边防护、电梯井口防护门、卸料平台防护门、安全通道、钢筋加工场等防护棚。

3、建立分部分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样板,对模板、外脚手架、钢筋安装、砌体以及屋面、外墙、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试验段等各道工序做法进行施工现场实体样板展示,且工程实体按照样板展示要求施工。

4、建筑工地办公区、作业区、生活区分开设置。

5、工地办公和宿舍用房(采用活动板房)高度不应超过3层,且符合消防要求,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6、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配置车辆冲洗设施,做到排水通畅、净车出场。

7、对进场安全网、钢管及扣件进行检测且有合格检测报告,且符合闽建建【2015】23号文件要求。①购买钢管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可调托撑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的,应由原件保管单位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加盖原件保管单位公章。②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裂缝、硬弯、严重锈蚀等缺陷、严禁打孔、钢管使用前必须涂刷防锈漆;且应按进场数量的3%对钢管外径及壁厚进行抽样检查。③严禁使用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扣件,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且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当进场扣件数量少于1万件时,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和对接扣件各抽取10件进行检查,当扣件数量超过1万件时,三种类型扣件各抽取20件进行检查。④严禁使用有裂缝的支托板、螺母。可调托撑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对可调托撑螺杆外径、支托板厚、螺杆与支托板焊缝高度进行抽样检查,抽检数量按进场数量3%进行抽检。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应小于36mm,支托板厚不小于5mm,螺杆与支托板焊接要牢固,焊缝高度不小于6mm。⑤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或普通模板工程,钢管宜采用规格为φ48.3mm×3.6mm的Q235钢管。若采用低于该标准规格的钢管,其立杆间距应根据使用的钢管材质情况进行设计计算确定。不得使用壁厚小于3.0mm的钢管。⑥高大模板及钢结构等承重支撑工程采用扣件式钢管搭设的,钢管必须采用规格为φ48.3mm×3.6mm的Q235钢管;采用铸造扣件的直角扣件重量不得小于1.1㎏、旋转扣件重量不得小于1.15kg、对接扣件重量不得小于1.25kg。⑦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及模板工程安装时应将扣件锁紧,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安装完成后采用扭力扳手对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进行抽样检查。

8、施工用电使用3C认证配电设施。

外脚手架应符合闽建建【2015】23号文件要求,且外侧安全网阻燃、全封闭、整洁卫生。①密目式安全立网应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永久标识,并应具有阻燃性能,且耐贯穿性能和耐冲击性能必须满足GB5725-2009第5.2.2.6及5.2.2.7条规定。②密目式安全网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清理立网上的附着物,保持网面的整洁;破损、变形、断裂、连接部位松脱的应及时更换或修理。③对檐口高度超过24米或层数超过六层的建筑物,其外脚手架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必须采用型钢悬挑脚手架,原则上应从二层楼面开始悬挑。在没有采取特别技术措施的情况下,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C20。④型钢悬挑脚手架的悬挑钢梁支承点落在外伸阳台上或悬挑板上时,施工单位应对该外伸阳台或悬挑板进行承载力复核,必要时请项目原设计单位进行承载力验算。⑤型钢悬挑脚手架的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必须采用螺栓钢压板或角钢压板连接固定,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mm(宽×厚),角钢规格不应小于63mm×63mm×6mm。⑥型钢悬挑脚手架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⒈外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隔步满铺,并应铺设严密、牢固;⒉脚手架里排架体与建筑物每层楼面之间的间隙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⒊第一段型钢悬挑脚手架底部及离墙距离必须采用硬质材料(如模板、波纹钢板)隔断防护,铺设牢靠、严密。

9、落地脚手架和底层模板支架的基础按规范规定处理。

10、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应符合闽建建【2015】23号文件要求,且还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安装完毕及时办理验收及使用登记手续。①高层建筑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须待型钢悬挑脚手架拆除完毕方可报停并组织拆除。外脚手架拆除时长钢管、型钢等必须由塔机吊运至地面,禁止使用施工升降机运送。塔机在安装和使用时,起重臂端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2米,避免塔机撞击周边的建筑物。②群塔作业时,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有不小于2米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米。③建筑物主体结构施工至六层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并投入使用,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

1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硬化处理、材料分类码放整齐、场区整洁卫生。

12、模板支架搭设应符合闽建建【2015】23号文件要求,且还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

13、施工现场按规定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未被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

14、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套建设泥浆水处理设施,未被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

十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专项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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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渣土发包人必须将渣土运输发包给渣土车管控平台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且在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中,应当明确净车出场、不超载、不滴撒漏、不乱倾倒、按规定路线行驶以及首次进入工地的渣土车辆必须为净车的约束性条款和经济惩罚措施,并严格执行。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是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控系统目录库中的车辆。

2、房建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市住建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泉建建〔2013〕93号)要求,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砌体围墙封闭施工,且墙头应设置压顶进行美化。市政道路工程或临时围挡施工可使用轻质围挡进行封闭施工。所有围墙(围挡)上应设置不少于围墙(围挡)总面积30%的公益宣传广告,并保持围墙(围挡)的整洁、美观。外脚手架挂设整洁并符合相关规定密目式安全网,有损市容市貌的安全网必须更换。

3、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台,且应在车辆冲洗处接通水管并配备足够压力和出水量的高压水枪。每个工地均应安排专人对驶出工地车辆车身、车轮进行清洗,并定期清理洗车台内的杂物,确保车容、车貌整洁出场,洗车台正常使用。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出。

4、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保持卫生整洁。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的场地,采取围挡、遮盖或设置喷淋系统等防尘措施,并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各在建工程必须在外脚手架每隔6步且沿架体四周设置一道除尘喷淋系统,并配备喷雾式除尘水炮。

5、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支撑、外脚手架和火灾隐患等危险源进行重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外脚手架立杆应等间距设置,防护栏杆设置不少于两道,立杆和横杆涂刷油漆,所有剪刀撑和临边防护栏杆涂刷黑黄或红白相间油漆,安全立网应当保持封闭严密、牢固整洁、无破损。“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产品。所有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的材质,应符合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5〕23号)要求,否则,一律责令拆除并重新搭设。

6、符合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其它要求。

十二、综合类: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所包含的内容:

⑴编制说明及依据。

⑵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建设概况、工程设计概况(结构、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节能等)、工期和质量的要求、工程自然环境、工程特点。

⑶施工部署。包括:工程目标(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目标)、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项目部组建、机构设置、项目组织机构图、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施工流水段的划分及施工工艺流程。

⑷施工准备。包括:施工技术准备、工程轴线标高测量控制网的设置、施工临时供水及消防用水、施工临时用电计划、临时排水、临建布置。

⑸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需用量计划、材料需用量计划、工程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⑹施工总平面布置。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依据和说明、生产临时设施的布置、机械布置、材料布置、临时用电(用水)布置。

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包括:测量放样、地下室及基础工程、防水工程、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节能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脚手架工程。

⑻各项管理及保证措施。包括: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技术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降低成本措施、安全、消防保证措施、施工现场与环境保护措施、季节性施工、施工文明。

⑼成品保护措施。

⑽计量管理。包括:检验和试验计划、关键过程实施计划、计量、测量、检验和试验设备计划、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试验、测试计划

⑾工程竣工所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⑿工程施工“新、特、难”情况。

2、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的项目:临时用电、模板、外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安全文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转料平台、洞口临边、应急预案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3、编制专项方案的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4、三级进度网络图:按单位工程划分: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分阶段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按时间节点划分: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

5、工程量计量规则: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⑴桩基工程:

①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打(压)预制方(管)桩按桩顶面(桩露出地面的按自然地坪面)至桩底面(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②混凝土灌注桩:成孔按入土深度计算,护筒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埋设深度以长度计算,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增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桩直径的0.5)乘以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③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圆形柱的按实际桩长度乘以桩外径(含护壁)截面积,圆台形的按实际桩长的外形体积(含护壁),加上扩大头以体积计算。空孔部份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高度乘以桩外径(含护壁)截面积计算。

⑵现浇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门窗洞口及预留孔洞所占体积。

⑶砖基础、砖砌体:实心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所有预留洞口,不扣除构造柱、门窗过梁、反梁、压顶等砼构件。

⑷现浇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以面积计算。扣除墙、板预留孔洞面积,增加洞口侧壁模板,扣除柱与梁、梁与梁、梁与墙连接重叠部分面积。构造柱模板的宽度统一为该构造柱宽度+60mm。

⑸模板支撑增加费:现浇混凝土柱、梁、板、墙模板支撑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计算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模板支撑架搭设面积(含悬挑部份)×3.6m以外的高度,还应扣除板厚,以体积计算超高增加费。

⑹建筑物脚手架:建筑物外脚手架可按实际外围搭设长度(一般为外墙外边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女儿墙或挑檐反口超过1.2m,算至女儿墙或挑檐反口顶面)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面积。墙体砌筑脚手架按砌筑墙体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⑺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及块料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预留洞口、烟道口、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

⑻天棚工程: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⑼墙柱面工程:

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孔洞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墙面铺贴:墙面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孔洞所占面积,但应增加门窗洞口的侧面收边面积。

来源:小枫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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