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件案件 纾困两家企业

“真是雪中送炭,这笔钱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谢谢。”“失信限高措施被解除,我们又可以正常经营了,谢谢。”近日,申请执行人长沙市某架管扣件租赁部(下称“租赁部”)和被执行人张家界某建筑劳务公司(下称“建筑劳务公司”)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连连表达谢意。

事情源于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2017年,因拖欠建筑器材租金,建筑劳务公司被租赁部诉至法院,并被判支付后者租金及违约金合计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建筑劳务公司一直未主动履行,租赁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调查均未查到建筑劳务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租赁部也无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法院便对建筑劳务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等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一段时间后,因失信限高措施给经营带来不便,建筑劳务公司不得不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东拼西凑筹到了四万多,小公司,现在资金确实困难。”建筑劳务公司负责人向申请执行人表达了难处。

“我们的经营状况也不好,等着这笔钱周转,况且法院已经判了这么久,加上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远不止这个数。”租赁部负责人听说建筑劳务公司只准备履行4万多元后,明确表示反对。

见此情景,执行法官开始从情理、法理角度耐心地给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执行法官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租赁部5万余元,其余欠款租赁部不再追究。

执行法官随即协助双方办理相关手续,见证建筑劳务公司履行完成后,当场解除了对该公司的失信限高措施。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来源:岳麓法院执行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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