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驰名商标被“偷梁换柱”,检察机关助力企业“止血疗伤”

万州:驰名商标被“偷梁换柱”,检察机关助力企业“止血疗伤”

“你们依法办案不仅让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还帮助我们挽回了损失,现在市面上冒牌产品大大减少,真的很感谢检察机关!”4月23日,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郎天贵对办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进行回访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长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

依法办理案件、督促退赃退赔、跟踪回访问效、提供法律帮助……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院,万州区检察院通过办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帮助企业“止血疗伤”,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把脉:驰名商标竟被“偷梁换柱”

万州:驰名商标被“偷梁换柱”,检察机关助力企业“止血疗伤”

“我们发现,有一位多年在我公司购买GPQ9CA型高压无气喷涂机的老客户,突然从其他公司购买了10台高压无气喷涂机,而且这10台喷涂机是假冒我公司注册商标的仿冒品……”两年前,公安机关接到长江公司报案称,有人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给公司造成了约12万元的损失。

原来,犯罪嫌疑人沈某从网上获悉有人向其购买长江牌的GPQ9CA型喷涂机,便想用其他喷涂机假冒长江牌喷涂机。沈某动了歪心思,在网上购买了长江牌喷涂机的假冒商标铭牌和铆钉以及价格相对较低、外形与其相似的其他品牌喷涂机,并吩咐其老公李某将该假冒商标铭牌铆在购回的喷涂机上。尔后,沈某、李某将假冒注册商标的10台喷涂机分别于2018年10月、2019年4月销售给某钢结构公司,获取销售款92500元,两次获利共计17000余元。

经长江公司质量管理部鉴定,该钢结构公司收到的10台长江牌喷涂机的“长江牌”商标及出厂编号均系伪造。

2020年3月25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万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调查了解,长江公司注册的“长江”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长江”牌涂装设备在业界享有盛誉,产品广泛应用于船舶、舰船、钢结构、国家重点工程等领域,其商业价值、经济价值毋庸置疑。

“驰名商标的培育背后凝聚着企业的智慧和汗水,当质量较差的仿冒品流入市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让企业品牌形象大打折扣。在办案中,我们如何既发挥刑事打击的震慑作用,又为被侵权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呢?”该案承办检察官郎天贵陷入了思考。

止血:精准办案助推追赃挽损

万州:驰名商标被“偷梁换柱”,检察机关助力企业“止血疗伤”

犯罪嫌疑人是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还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认真审查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案件证据后,郎天贵认为,由于沈某、李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又销售该假冒注册的商品,依照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的原则,应定性为假冒注册商标罪。

为了使企业尽早挽回损失,郎天贵针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多次进行释法说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政策,告知其达成赔偿谅解可能获得的量刑从轻幅度,督促犯罪嫌疑人停止侵权、退赃退赔。

“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才做了错事,我们愿意承担给长江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听完检察官详细解释后,沈某、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长江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并出具了道歉书和保证书,取得了对方谅解。

“知识产权案件往往都涉及损害赔偿,我们除了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案件精准定性外,还要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着力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减轻侵权负面影响,保证企业正常经营。”郎天贵介绍道。

2020年4月22日,万州区检察院以沈某、李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29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17180元。

疗伤:上门“问诊”提供法律帮助

万州:驰名商标被“偷梁换柱”,检察机关助力企业“止血疗伤”

案子虽然办结了,但知识产权保护还任重道远。

“喷涂机销量怎么样?”“现在侵权现象发生得多吗?”“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有什么问题和困难?”……4月23日,万州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对长江公司进行回访,通过上门“问诊”,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最新发展情况,听取企业诉求,切实解决好知识产权保护的“痛点”“难点”,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通过打击线下制售假冒犯罪行为,公司因侵权造成的损失比前几年相比大幅度减少。然而部分产品在线上平台仍然存在被侵权现象。”在座谈会上,公司负责人道出了心声,由于线上取证难、维权成本高、挽回损失难等问题,维权之路力不从心。

“如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呈现出新型化、复杂化、高科技化等特征,希望企业加强自我保护,遇到线上被侵权的情况,可以通过向电商平台投诉、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与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从法律政策、维权途径、协作方式等方面进行宣讲,引导企业增强保护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防控机制,做好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双轨并行”,让公司负责人对企业如何走向“最好”充满了期待,“希望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为地方经济作出更大贡献。”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企业的核心利益。下一步,万州区检察院将以“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为抓手,办准办好知识产权案件,并与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协作机制,画好知识产权保护“同心圆”。此外,该院通过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定期开展专项普法活动等多种形式跟进服务措施,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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