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完船首航次安检发现42项缺陷,其中8项滞留缺陷

修完船首航次

安检发现

42项缺陷

其中8项滞留缺陷!

船员选船还需火眼金睛

不要被外表的光鲜迷了眼

生命远比金钱更可贵

2022年5月21日,宁波穿山海事处值班人员通过海上智控平台开展电子巡航时发现:“HT68”轮本航次靠泊辖区码头后AIS异常关闭时间达8小时。

修完船首航次安检发现42项缺陷,其中8项滞留缺陷

随即派遣执法人员对该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部分文书,年度检验报告不在船,且存在全船火警报警失效,航行灯无应急电源供电,雷达故障等严重危害船舶船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缺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20修正)第二十六条,船舶现场监督中发现船舶存在危及航行安全、船员健康、水域环境的缺陷或者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置,发现存在需要进一步进行安全检查的船舶安全缺陷的,应当启动船舶安全检查程序。

安检人员上船后,发现该船外观相较同龄同类型船舶,保养较好,部分设备,如消防水龙带、水枪、灭火器均为新更换,船舶生活工作区域内部装饰板光亮如新。经与船员沟通,该船船东于2022年初以低价购买本船,并于舟山某船厂维修三个月,花费不菲,该船船员均为新聘用船员,于2022年5月18日接船,本航次为第一航次,船员对于船上设备处于摸索熟悉阶段。进一步对船舶关键性设备检查后,安检员发现:

1 火警报警系统故障(探测器及手动按钮均测试失败)

2 应急消防泵无法出水

3 二氧化碳间进口处第一钢瓶瓶头阀与集合管间连接管头漏气严重

4 油水分离器筒体漏水严重,排油电磁阀故障

5 救生艇绞车手摇柄插入口处的动力联锁行程开关失效

6 救生艇艇机无法启动

7 救生艇属具配备不全(仅配备烟火信号及部分船桨、桨叉)

涉及救生、消防、航行、防污染等关键性设备共计42项缺陷。

船舶概况

修完船首航次安检发现42项缺陷,其中8项滞留缺陷

缺陷处理

适用规范《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以下简称海04

缺陷1

缺陷描述:火警报警系统故障(探测器及手动按钮均测试失败)

处理意见:30 禁止离港

依据:海04第4篇第2-2章1.12.1规定:任何具有手动报警按钮的自动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应能在任何时候都能立即动作。任何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动作时,应在控制板和指示装置上发出声、光火警信号,如在2min内信号未引起注意,则应向所有船员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控制站以及A类机器处所自动发出声响报警。

提醒:火警报警系统是在火灾发生前或火灾初起时,通过各种火警探头探测火灾,及时发出火灾声光信号和控制防火设备信号,引起值班人员注意,指出火灾发生地点,迅速有效的扑灭火灾,保证船舶安全的重要装置。船舶在营运期间的任何时候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应处于开机运行状态,并应定期进行故障报警及火灾报警测试,以保证火警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修完船首航次安检发现42项缺陷,其中8项滞留缺陷

缺陷1 火警报警系统故障(探测器及手动按钮均测试失败)

缺陷2

缺陷描述:应急消防泵无法出水

处理意见:30 禁止离港

依据:海04第4篇第2-2章1.3.3规定:2000总吨及以上货船,如任何一舱失火会使所有的消防泵失去作用,则应有固定独立驱动的应急消防泵作为替代设施,该泵应能供给2股水柱。应急消防泵的排量应不少于本条所要求的消防泵总排量的40%,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25m3/h,在任何消火栓处的压力应不小于规定的最小压力(1000-6000总吨货船,0.25MPa)。

提醒:水灭火系统是船上最重要最基本的消防设施,而应急消防泵作为应急灭火设备,应做好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出水测试,尤其是在船舶空载、纵倾等不利情况下,也应保证应急消防泵随时可用,排量及出水压力均应达到要求。

修完船首航次安检发现42项缺陷,其中8项滞留缺陷

缺陷2 应急消防泵无法出水

缺陷3

缺陷描述:二氧化碳间进口处第一钢瓶瓶头阀与集合管间连接管头漏气严重

处理意见:30 禁止离港

依据:海04第4篇第2-2章1.4.2规定:二氧化碳系统的管子及阀件,应经液压试验,液压试验完毕后,所有管路应在船上以压缩空气进行压力不小于0.69MPa的气密试验。试验时,各二氧化碳管路排出口应密闭,以坚检查各接口的密性。

提醒: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船舶重要消防设施。因船舶摇晃,螺栓紧固不到位等原因,二氧化碳钢瓶瓶头阀与集合管间连接管头附近经常会发生螺栓移位,导致漏气。船上应定期进行管路吹通测试,检查二氧化碳管路的气密性,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报修。船公司应对负责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操作和维护的责任船员进行培训,使其真正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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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3 二氧化碳间进口处第一钢瓶瓶头阀与集合管间连接管头漏气严重

缺陷4

缺陷描述:油水分离器筒体漏水严重,排油电磁阀故障

处理意见:30 禁止离港

依据:海04第5篇第2章3.2.3规定:凡4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10000总吨的任何船舶,应装有滤油设备,该设备的设计应经批准,而且应保证通过该系统排放入海的含油混合物的含油量应不超过15ppm。

提醒:全球对于海洋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相关公约法律也在同步增强,对船舶防污染的要求越来越高,违章处罚的金额巨大,希望责任船员做好防污染设备的维护保养、规范使用,以及污染物的合理处理、排放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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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4 油水分离器筒体漏水严重,排油电磁阀故障

缺陷5

缺陷描述:救生艇绞车手摇柄插入口处的动力联锁行程开关失效

处理意见:30 禁止离港

依据:海04第4篇第3章3.2.3(8)规定:应配备有效的手动装置用以回收救生艇、筏及救助艇。在救生艇、筏或救助艇降落时,或使用动力装置吊起时,手动装置的手柄或手轮不应旋转。

提醒:动力联锁装置主要为了防止救生艇在降落、动力回收时,手柄或手轮忘记脱开,而随绞车转轴转动,可能发生伤人事故,为船员人身安全考虑,该装置应保持有效。

修完船首航次安检发现42项缺陷,其中8项滞留缺陷

缺陷5 救生艇绞车手摇柄插入口处的动力联锁行程开关失效

缺陷6

缺陷描述:救生艇艇机无法启动

处理意见:30 禁止离港

依据:海04第4篇第3章5.2.4规定:机动救生艇应装设压燃式内燃发动机,并保持随时可用状态。

提醒:救生艇作为主要的船舶救生设备,应在紧急时能即刻可用,艇机的正常启动是救生艇日常保养的基础动作。该船艇机启动方式为手摇,多次试验均无法启动。

修完船首航次安检发现42项缺陷,其中8项滞留缺陷

缺陷6 救生艇艇机无法启动

缺陷7

缺陷描述:救生艇属具配备不全(仅配备烟火信号及部分船桨、桨叉)

处理意见:17

依据:海04第4篇第3章5.2.5规定:每艘救生艇的正常属具配备定额应符合规定。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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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除带钩艇篙应散置外,其他救生艇属具均应适当的系牢于救生艇内,但应使属具易于取用,且不妨碍吊艇钩的动作或乘员迅速登艇,同时要注意救生艇属具的有效期。救生艇属具方面的缺陷一般为开航前纠正,缺失数量严重时,可作为滞留缺陷,该船救生艇属具缺失严重,考虑到已将救生艇艇机无法启动作为滞留缺陷,故该缺陷要求船方开航前纠正。

修完船首航次安检发现42项缺陷,其中8项滞留缺陷

缺陷7 救生艇属具配备不全

修完船首航次安检发现42项缺陷,其中8项滞留缺陷

广大船员朋友在登船前,尽量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船舶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上船后尽快熟悉船上关键设备的工况,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上报,不要被船舶外表迷惑。

来源:宁波海事

来源:中国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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