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淄博市临淄区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企业曝光力度,现将第三季度第十二、十三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1、临淄区齐都兴帅制辊厂,因“年产500件辊筒及配件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罚款壹万叁仟元,法定代表人刘帅 。
2、临淄区朱台镇广泽水泥制品厂,因“10万平方米轻质墙板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建成后未经“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罚款壹万玖仟捌佰元,法定代表人刘洪军。
3、淄博秋硕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因“年产180吨编织袋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罚款贰万元,法定代表人胡翠兰 。
4、淄博永明包装厂,因“年产500万平方纸箱纸盒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罚款贰万元,法定代表人周爱华。
5、淄博市临淄春光机电有限公司,因“年产1000件造纸机械配件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罚款贰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保民。
6、淄博金泉石化配件有限公司,因“年产400吨螺栓、1000件过滤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罚款叁万元,法定代表人高清华。
7、临淄区辛店绿洲塑料厂,因“年产10000吨农用塑料薄膜项目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已完工并有投产迹象;相应配套环保设施未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罚款叁万壹仟贰佰元, 法定代表人邢良同。
8、淄博环鑫家电配件有限公司,因“1200万套/年家电隔板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罚款肆万贰仟捌佰元,法定代表人魏月美 。
9、临淄区稷下新力泰汽修厂,因“机动车维修项目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罚款壹万壹仟元,法定代表人郭艾苹。
10、淄博三兴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因“机械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 罚款壹万伍仟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强。
11、临淄稷下辛西仓储服务部,因“普货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罚款壹万陆仟元,法定代表人刘秀芳。
12、淄博乾贝电气有限公司,因“年产100吨电缆桥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 罚款贰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晓勇。
13、山东远风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因“年产1000台技能环保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罚款贰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文华 。
14、淄博市临淄凯威工贸有限公司,因“1500吨塑料制品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项目已建成投产;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罚款贰万伍仟元, 法定代表人李新国。
15、临淄区凤凰镇鲁森木器加工厂,因“烤漆房木制漆喷漆项目未经属地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相应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罚款壹万零肆佰元,法定代表人杨立忠。
16、淄博市临淄金赢塑料制品厂,因“ 500吨/年塑料桶加工项目规模扩大后,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 罚款壹万叁仟元, 法定代表人王金星。
17、淄博海霞塑料有限公司,因“年产1000吨塑料瓶、塑料瓶胚和塑料桶项目规模扩大后,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 罚款壹万伍仟元,法定代表人于海霞。
18、临淄区齐都镇中田面粉厂,因“年产6000吨小麦粉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罚款壹万伍仟元,法定代表人徐少祥。
19、淄博宝顺加油站有限公司,因“淄博宝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 罚款壹万陆仟元, 法定代表人孙永志。
20、淄博广硕商贸有限公司,因“普货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罚款壹万捌仟元, 法定代表人杜康。
(临淄区政府督查室报送)
来源:淄博政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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