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重拳打击整治盗窃建材违法犯罪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8月4日讯(记者 田圆 通讯员 厦公宣)8月4日上午,厦门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侦破的两起盗窃工地建材违法犯罪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厦门警方重拳打击整治盗窃建材违法犯罪

7月28日,集美分局民警在清查辖区一处工程时,发现涉嫌盗窃电缆线线索,并上报市局刑侦支队共同开展调查。通过现场走访、技术研判等大量调查取证工作,民警很快锁定一从外地盗窃电缆线运输至集美销赃的犯罪团伙。7月29日,集美警方开展抓捕行动,在集美、同安等地将徐某勇(男,27岁,江西余干人)、徐某远(男,39岁,江西上饶人)、王某平(男,27岁,江西东乡人)3名涉嫌盗窃工地建材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7月30日,民警进一步循线追踪,抓获为该盗窃团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宋某慧(男,36岁,河北安阳人)。

经查,2022年7月中旬起,徐某勇、王某平、徐某远3人多次在外地某工程工地盗窃建材物资,并将所盗建材物资运至集美灌口,剥皮取铜芯后卖给废品收购店经营者宋某慧,初步查明作案5起,从中获利6万余元。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集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审查中。

厦门警方重拳打击整治盗窃建材违法犯罪

另一起案件中,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联合海沧分局刑侦大队、新阳派出所在海沧区新阳辖区开展废品回收行业清查集中统一行动,民警在检查海沧区新垵村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处仓库内存在若干废旧电缆线,废品收购站老板黄某(男,46岁,福建泉州人)称系前一日下午两名男子来店内出售,但并未登记两名男子的身份信息。后经调查,这两名男子变卖的电缆线边角料属于公司财物,其行为构成侵占,因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由所属公司对两人进行处理。同时,废品收购店老板黄某因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新阳派出所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厦门警方聚焦护航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于7月15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以“严打违法犯罪、严查收赃行为、铲除销赃窝点”为主要内容的打击整治盗窃建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相关案件27起,打掉盗窃工程建材犯罪团伙4个,抓获盗销犯罪嫌疑人21名,有效震慑了盗窃建材违法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战果。

行动中,厦门警方坚持“源头治理、堵漏治乱”的理念,对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防范薄弱点以及废旧物品回收行业管理问题进行深入摸排分析,于7月28、29日,组织1035名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项目工程检查”“废品回收行业清查”两次集中统一行动,全面排查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全力斩断赃物回收渠道。

厦门警方重拳打击整治盗窃建材违法犯罪

行动期间,刑侦部门根据“零死角、零盲区、零隐患”的要求,对市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各区其他在建工程,特别是年内有发生过盗窃警情的工程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民警通过对在建工程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项目、物资、人员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漏洞,责令工程负责人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此外,公安机关还与重点工程项目建立专门沟通联系机制,全面加强安全防范日常协作,推动各重点工程项目优化内部安全管理措施,力争实现重点工程项目盗窃“零发案”。统一行动期间,警方共检查全市重点工程工地357处,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222个,对1000余人开展工程安全宣传教育。

在废旧物品回收行业清查行动中,刑侦部门围绕“斩断赃物回收渠道、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的目标,全面抓实落细 “查资质、查物品、查来源”措施。行动中,对废品回收店废旧金属回收资质进行检查,对存在无证经营、管理不善情况的联系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废品回收店店内物品,特别是工程常见被盗物品,如电线电缆、扣件、钢管钢筋、铝型材等进行重点清查,及时发现涉嫌销赃的违法犯罪线索。此外,民警还将警力铺上路面,对载运工程建材的货车、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以及流动收购废品人员进行检查盘查,切实查明物品来源、去向及人员信息,及时发现和打击盗窃工程建材类违法犯罪。统一行动期间,共清查废旧物品回收店350家,查处废品回收店经营者2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

厦门警方表示,将持续保持严打、严查、严整高压态势,不定期组织开展清查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盗窃建材等违法犯罪,切实有效护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警方提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生产性废旧金属只能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的企业收购。其他废旧物品回收企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和新旧程度等如实登记。未如实登记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来历不明的物品,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应第一时间向警方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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