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三只手

第三只手

张超我

按我的理解,每个人,不同的职业都有不尽相同的第三只手,犁、耧、锄、耙是农民的第三只手;斧头和锯子是木匠的第三只手;勺子和菜刀是厨师的第三只手;剪刀和尺子是裁缝的第三只手······当然,在中原也把小偷用来夹钱包的夹子叫做第三只手,所以在中原一说起三只手,人们会心照不宣的想起那可恶的窃贼。而我的第三只手既不是斧头和剪刀,更不是窃贼的夹子,而是我手中的那杆秃笔。

当我辞去做了八年的代课老师,怀揣着美丽的梦想到县城打拼的时候,朋友们都嬉笑说我顶着一头高粱花,粘着两脚黄牛粪,扛着一杆秃笔进城来了。

我对手中的秃笔有一种特别的感情,既有红颜和知己的爱恋,又有良师益友的敬重,既有视若珍宝的珍惜又有爱不释手的眷恋。在我的感觉里,得一杆好笔,如同驰骋疆场的将军得到一匹千里马。得心应手心情舒畅跃马扬鞭激扬文字指点江山。笔啊,是我心目中崇敬的圣物,更是我生命的源泉事业的基石。记忆中,从少不更事的黄毛小儿到沈腰潘鬓的不惑之年,我对笔就有一种近乎贪婪的占有欲。听姐姐说在我不会走路时,她不知听谁说用脂粉、毛笔和牛铃就能测试出长大成人后所喜欢的职业,所谓的三岁看大,五岁观老。在上世纪的七十年代,姐姐当然没有什么脂粉,农家姑娘最多也只有一合防止双手冻裂的蛤蜊油。她找来一只铅笔,一个牛铃铛和一合蛤蜊油来测试我,我当时不加思索地拿起铅笔在她夹鞋样子的本子上胡画起来,也许是从小的测试,让姐笃定我长大是个读书的材料,因此在我到上学的年龄时,条件再困难,姐姐也会千方百计的将我送到学校读书。

记得上小学一、二年级时,当时的铅笔不带橡皮的2分钱一杆,带橡皮的5分钱一杆。就是那么便宜的一杆铅笔,也要姐姐趁生产队歇晌的功夫,偷空割20斤草换一根不带橡皮的铅笔,那时少不更事的我不会削铅笔,往往把铅笔削得老长,写字时一用力,咔嚓一声就断了,再削,再断,记得清楚的一次是一上午我削断了六根铅笔,把姐姐气得没少打我的屁股。

记得我得到第一杆钢笔是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姐夫第一次来我家,作为见面礼他送我一杆当时很流行的“中原”牌钢笔,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对这一款式的钢笔肯定有着深刻的记忆。那种钢笔肥头大耳憨态可掬,又黑又粗的笔杆,笔帽下边镶嵌着两条黄铜装饰,桍勾也是宽宽的黄铜,顶端是个绿豆大小的黄铜球,挎在上衣口袋上,金灿灿的耀人眼目,人模狗样的挺像个知识分子,当时爱显摆的人往往挎几个这样的钢笔帽,屎壳郎戴眼镜冒充有学问的人,就有人戏说挎一支钢笔是小学生,挎两支钢笔是中学生,挎三支钢笔是大学生,挎五支钢笔——修钢笔的!

“中原“牌钢笔帽是螺丝旋的,笔尖方头大脸,墨水皮囊鸡肠一般硕大,写起字来墨水丰足,从不断墨和干涩,用起来既有力感又有质感。得到这样一件宝贝,让我爱不释手彻夜难眠,在手心里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遍又一遍,白天上课放在教室里怕被人偷了,放在书包里又怕丢了,每天都挎在我那件破旧的仿制军装的上衣口袋里,虽然从笔帽里洇出的墨水染蓝了我的那件军绿色的仿制军装,却没有影响我冒充知识分子的虚荣心。

这支“中原”牌钢笔和我有过一次短暂的分离,吓得我心惊肉跳,痛不欲生。

那天晚上河南坠子演员赵黑孩来俺村说书,全村男女老少几乎都蜂涌到村南头的打麦场上,一盏昏黄的气死风马灯映照着赵黑孩那苍老的脸,全场几百人鸦雀无声,沉浸在赵黑孩那动人心骇的故事里。等到刹罢书已是半夜,我昏昏沉沉地随人流回到家脱衣服睡觉时,习惯性的摸上衣口袋——坏了,钢笔不见了,顿时惊得我一身冷汗,吓得我睡不着觉,心里干着急,有心去村南头书场寻找,看看屋外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缩到被窝里不敢露头,姐姐感觉到了我的异常,责问我为什么不睡觉时,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说是钢笔丢了,她问明了情况,断定我丢到说书场上了,她二话没说,穿起衣服,拉上我摸着漆黑的、凹凸不平的村街就去了说书场,她点燃了一把麻杆火,说书场在火光照耀下一片狼藉,既有用于垫屁股的土坯和麦草,又有小孩子的破鞋和烟盒纸,姐姐知道我坐在哪里,一直照到我坐过的地方,还好,我那宝贝安详的躺在地上,一点着急的样子都没有,我在心里骂它:钢笔呀钢笔,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完全辜负了平时对你的关爱!

读中学的时候,姐姐用卖红薯干的3元钱给我买了一杆“英雄”牌钢笔,我也不是喜新厌旧,感情不专,而是那支“中原”牌钢笔跟我生活了三年多,墨水皮囊烂了,害的我衣服上老是蓝瓦瓦地一大片墨迹。姐姐说成了中学生了,买个好钢笔吧,只要你用心读书,买啥我都舍得。

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我当了代课老师,更离不开笔了。我把我的精神许配给了文学,笔更成为我的第三只手了,我用过各式各样的笔,甚至还买过一杆上海产的“金星牌”金笔。遗憾的是姐也和我一样喜欢笔,但她永远尝试不到书写的快乐,更不能把笔锻炼成她的第三只手,因为她为了把我照顾大,没进过一天学校门,她不认识字,更不会写字。

那一次去郑州李佩甫老师家做客,酒席中间他问:超我现在换笔了吗?我说没有。佩甫老师笑笑说:换笔可是一种革命啊,我从《羊的门》之后十几年都改电脑写作了,快、修改方便,又免了 誊稿子之苦。我说我不换,不是因为我不会使用电脑,更不是我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实在是我对我这第三只手感情太深了,仿佛糟糠之妻不下堂,从一而终白头偕老啊!佩甫老师大笑:你说的跟患难夫妻似的。

再说了,用电脑写作总有隔靴搔痒之感,没有我那第三只手得心应手,天马行空随心所欲。我深深地喜欢着我的第三只手,因为这里边有我对姐姐温馨的记忆。

来源:张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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