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我以后再也不贪小便宜,牢记今天的教训,重新做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日前,在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下洋社区综治中心,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就涂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涂某某流下悔恨的泪水。
案情回顾
涂某某为了给通过助学贷款上大学的儿子多寄点生活费,萌生将路边工地脚手架扣件等物品盗走变卖的想法,后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10日多次盗走他人脚手架扣件、热镀锌方管等物品。案发后,涂某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经审查,涂某某多次盗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数额较小,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案发后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符合不起诉的条件。三元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惩治和教育相结合,拟对涂某某做不起诉处理。
2022年1月24日,三元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是否对涂某某做不起诉处理进行听证,并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社区部分群众旁听了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该案事实认定、证据情况、法律适用、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释法说理。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群众代表围绕案件焦点问题陈述意见,并对涂某某当场进行了教育。
经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涂某某拟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1月28日,三元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涂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中,三元区人民检察院把听证会开到社区综治中心,发挥“一党委三中心(站)”的“五员”作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助力三元区平安建设。
下一步,三元区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践行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 稿:三元区检察院
编 辑:陈良平 林 琼
来源: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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