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水不流外人田 东家扣件就是好 刘东中队破获五起工地盗窃案

肥水不流外人田 东家扣件就是好  刘东中队破获五起工地盗窃案

陈某成、吴某明被抓获

9月27日,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林旺派出所刘东行动中队破获5起工地盗窃案,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名,追回被盗扣件30个。

当日上午8时许,林旺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工地工人报案称,该工地已经连续4天被盗扣件。接警后,该所副所长胡俊凯指派刘东行动中队立即进行调查。

刘东和队员柯雷鸣等人到达现场后,经调查走访,发现连续几日的发案时间均在下午18时至次日早晨6时之间,随即安排警力在工地附近埋伏守候。

当日晚20时许,队员们发现扣件堆放的地点有人影闪烁,疑似盗窃,便立即上前围捕,当场将盗窃扣件的嫌疑人陈某成抓获,并查获扣件15个和涉案电动车1辆。

经讯问,陈某成不仅对其27日盗窃工地扣件的事实供认不讳,还交代自己在9月22日至25日4天内同样盗窃工地扣件的行为。

据陈某成供述,其是工地的保洁人员,平时看到地上有很多散落的扣件,便心生盗窃扣件卖钱获利的贪念。9月22日至25日,陈某成每晚18时下班后都在工地逗留至20时,直到天黑且工人下班离开后,来到扣件堆放的位置用袋子装好扣件拉上电动车,将被盗扣件销售给某村的1家废品收购站,4天总共获利1080元。

很快,该废品收购站的收赃经营者吴某明被警方抓获,刘东等人又查获被盗扣件15个。

经询问,吴某明如实承认其多次从陈某成处收赃的违法事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依法对陈某成刑事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收赃人员吴某明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来源:三亚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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