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林霞
近日,三门县公安局海游派出所联合行政执法局查办了一起污染环境案。
10月初,海游派出所会同行政执法局对一家设备租赁站进行检查时,发现有很多废机油,涉嫌非法处置危险物品。
“你这些废机油哪里来的?”民警仔细询问租赁站负责人强某,得知废机油的来源,随后将强某和卖废机油的修理工林某带到海游派出所调查。
原来,林某在一家修理厂上班,强某常去修理厂修车,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好朋友。2015年的一天,强某向林某要了些废机油用来保养租赁站的脚手架,他将脚手架上的螺丝摊在地上,然后倒上废机油浸泡,以防止螺丝生锈,但是这样做直接造成操作地方的环境污染。
随着租赁站的生意兴旺起来,强某就想着多买些废机油用于保养螺丝,就以每桶200元至300元的价格,向林某购买废机油。
“他出的价格还挺高,我寻思着赚些外快,真不该啊……”被调查后,林某很后悔。
平时,强某需要废机油时都会提前通知林某,林某就将修车时换下的废机油积累下来装进桶里,等强某来取。6年间,强某共向林某购买了3吨废机油,而林某赚得外快5000元。
经鉴定,废机油已被列入《中国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于危险废物。
日前,林某、强某因涉嫌污染环境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浙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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