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偷铁件 半年作案七次

本报漳州讯 (特派记者 黄树金 通讯员 黄从余 任日波)安徽籍范某伙同两名老乡行窃,在长泰专门偷盗铁件,半年内先后作案7次,案值26899元。近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范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王某福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而回收店店主陈某群也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9年10月16日凌晨,范某伙同老乡王某福、王某,窜到长泰兴泰开发区一路段,将堆放在路边排水沟的10片铁制模板及8根空心钢管盗走。之后,三人先后作案多次,2020年3月17日,3人窜到漳州石亭镇埔尾村一在建工地,将工地上的1245个旧钢管扣件及1台切割机盗走,返回住所途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当日,公安民警也将陈某群抓获归案。

经审理查明,范某与王某福、王某先后7次至长泰县、芗城区等地盗窃铁制模板、货车轮毂、钢筋等物品,其中5次将盗窃来的物品贩卖给陈某群经营的回收店,陈某群明知是他人盗窃所得赃物仍予以收购4次,价值14390元。经长泰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上述被盗物品总价值26899元。

作者:黄树金

来源: 厦门日报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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