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文件
深宝应急〔2020〕134 号
关于做好特别防护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街道安监办: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做好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
知》(深安〔2020〕17 号)部署,从即日起至 11 月 13 日,为全
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为做好这一关键时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以最严要求、最高标准、最硬措施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特
别防护期期间我区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防一般安全
生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各街道安监办要高度重视特别防护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刻
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部署,统筹安排,指导和督
— 1 —促工贸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重点抓住当前形势下的
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切实消除目前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确保
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全面排查,实现巡查检查全覆盖
各街道安监办要组织安格员对辖区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摸底,
摸清企业底数和变动情况,进一步完善辖区企业基础台账,熟悉
掌握企业生产现状及潜在的安全风险,实现企业巡查检查全覆盖。
同时,加大力度督促企业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点和事故隐患
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制定管控措施或整改方案,100%落实事
故隐患整改“五到位”,确保安全风险有效管控,事故隐患及时
消除。
(二)突出重点,对标强化监管工作
各街道安监办要加强各类重点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特别是对
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锂电池、涉氨制冷等高危工贸领域重点监
管企业,要实施全面纳管、全面监管、全面防护,强化对企业重
点场所重点部位日常巡查,从严管控。
粉尘方面:各街道安监办要实施“五个严查”:严查企业增
设未通过验收的粉尘打磨工艺,严查金属粉尘停水违章作业,严
查粉尘清扫不到位,严查未设置水电风连锁报警装置,严查员工
违章作业等重点隐患。要建立木粉尘企业每日清扫报送制度,督
促企业每日将粉尘清扫照片、清扫记录上传企业监管安格群,实
现企业每日一打卡。
— 2 —有限空间方面: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七个不准”,严查未辨
识有限空间危害因素、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作业(含外来作业)
无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第三方作业无安全协议等重点隐患,做
到“有作业必有审批、有作业必有备案(安监办备案)、有备案
必有检查”。督促企业完成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监测预警平台的
操作演练,要求每家企业在 9 月底前至少完成 3 次操作演练。
锂电池方面:严查企业是否采取专仓存放、实体砖墙分割到
顶、废弃(不良品)电池入柜(防爆柜、锂电池柜)等措施,禁
止企业电芯在车间和过道过夜、禁止废弃(不良品)电池未入专
仓或专柜,督促企业对仓储、老化车间每 2 小时巡查一次,并一
律实施 24 小时监控值守。
涉氨制冷方面:严查监控设施失效、压力容器和管道未定期
年检,未持证上岗及应急物资使用不熟练等重点隐患。
(三)值班值守,及时规范处理突发事件
特别防护期期间,各街道安监办要督促全区 1611 个工业园区
必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值班值守工作台账并
报街道安监办备案。特别是中秋、国庆节期间,要督促工业园区
安排专人对园区内高危企业、存在较大风险的部位(如电镀车间、
洁净车间、喷油车间、危化品中转仓等)每 2 小时巡查检查一次,
并逐一登记造册,清晰掌握园区内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
所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做到突发事件及时发现,
及时规范专人处置。
(四)集中夜巡,保证全天候监管到位
— 3 —各街道安监办要建立特别防护期夜巡机制,成立夜巡专班,
安监办主任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锂
电池、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监管企业为检查对象,采取“四不两
直”的形式,对企业开展集中夜巡行动,重点抽查园区或高危企
业有无专人值班值守、有无按时巡查检查等,通过辛苦指数换取
监管到位,履职到位,防范到位,提升我区安全指数。
(五)强化主体,实施园区管理“四个一律”
针对工业园区的外来作业、企业用电安全、机械设备安全
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强化排查治理,实施“四个一律”:【工
业园区】内零星装修、外来危险作业、外来车辆装卸作业一律
由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实施现场监管;【用电安全】存在未接地、
未装漏保、电线裸露一律停工整改;【特种作业】人员一律实
施持证上岗;【机械设备】重新启用前一律进行安全调试,做
好安全防护设施。
三、专项督导,倒逼责任
各街道安监办要及时成立专项督导组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
督导检查工作,对辖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锂电池、涉氨制冷
等高危工贸领域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隐
患突出、整改不及时的,定期通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区应急
管理局将结合网格化督导、特别防护期专项督导,对各街道安监
办工作落实情况、重点企业特别防护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
查,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严格倒查属地监管责任、
安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 4 —四、协调推进,及时报送
为实现中秋、国庆节前后企业停工停产、复工复产工作有效
衔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全区工贸企业特点,
制定了《节前停工停产企业自查“七要点”》(附件 1)、《节
后复工复产“十项自查清单”》(附件 2),指导企业做好节日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街道安监办要通过安格工作群、塔式微信
群等渠道将相关检查要点发至辖区企业、工业园区,督促企业、
工业园区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学习。
请各街道安监办认真梳理特别防护期期间工作进展和成效,
指定专人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信息,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于每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3)(协同网: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特此通知。
附件:1.节前停工停产企业自查“七要点”
2.节后复工复产“十项自查清单”
3.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情况统计表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0 年 9 月 21 日
(联系人:石丹青,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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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21 日印发
来源:铆钉厂张东良GPC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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