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做好特别防护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文件

深宝应急〔2020〕134 号

关于做好特别防护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街道安监办: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做好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

知》(深安〔2020〕17 号)部署,从即日起至 11 月 13 日,为全

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为做好这一关键时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以最严要求、最高标准、最硬措施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特

别防护期期间我区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防一般安全

生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各街道安监办要高度重视特别防护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刻

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部署,统筹安排,指导和督

— 1 —促工贸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重点抓住当前形势下的

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切实消除目前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确保

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全面排查,实现巡查检查全覆盖

各街道安监办要组织安格员对辖区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摸底,

摸清企业底数和变动情况,进一步完善辖区企业基础台账,熟悉

掌握企业生产现状及潜在的安全风险,实现企业巡查检查全覆盖。

同时,加大力度督促企业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点和事故隐患

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制定管控措施或整改方案,100%落实事

故隐患整改“五到位”,确保安全风险有效管控,事故隐患及时

消除。

(二)突出重点,对标强化监管工作

各街道安监办要加强各类重点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特别是对

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锂电池、涉氨制冷等高危工贸领域重点监

管企业,要实施全面纳管、全面监管、全面防护,强化对企业重

点场所重点部位日常巡查,从严管控。

粉尘方面:各街道安监办要实施“五个严查”:严查企业增

设未通过验收的粉尘打磨工艺,严查金属粉尘停水违章作业,严

查粉尘清扫不到位,严查未设置水电风连锁报警装置,严查员工

违章作业等重点隐患。要建立木粉尘企业每日清扫报送制度,督

促企业每日将粉尘清扫照片、清扫记录上传企业监管安格群,实

现企业每日一打卡。

— 2 —有限空间方面: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七个不准”,严查未辨

识有限空间危害因素、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作业(含外来作业)

无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第三方作业无安全协议等重点隐患,做

到“有作业必有审批、有作业必有备案(安监办备案)、有备案

必有检查”。督促企业完成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监测预警平台的

操作演练,要求每家企业在 9 月底前至少完成 3 次操作演练。

锂电池方面:严查企业是否采取专仓存放、实体砖墙分割到

顶、废弃(不良品)电池入柜(防爆柜、锂电池柜)等措施,禁

止企业电芯在车间和过道过夜、禁止废弃(不良品)电池未入专

仓或专柜,督促企业对仓储、老化车间每 2 小时巡查一次,并一

律实施 24 小时监控值守。

涉氨制冷方面:严查监控设施失效、压力容器和管道未定期

年检,未持证上岗及应急物资使用不熟练等重点隐患。

(三)值班值守,及时规范处理突发事件

特别防护期期间,各街道安监办要督促全区 1611 个工业园区

必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值班值守工作台账并

报街道安监办备案。特别是中秋、国庆节期间,要督促工业园区

安排专人对园区内高危企业、存在较大风险的部位(如电镀车间、

洁净车间、喷油车间、危化品中转仓等)每 2 小时巡查检查一次,

并逐一登记造册,清晰掌握园区内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

所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做到突发事件及时发现,

及时规范专人处置。

(四)集中夜巡,保证全天候监管到位

— 3 —各街道安监办要建立特别防护期夜巡机制,成立夜巡专班,

安监办主任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锂

电池、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监管企业为检查对象,采取“四不两

直”的形式,对企业开展集中夜巡行动,重点抽查园区或高危企

业有无专人值班值守、有无按时巡查检查等,通过辛苦指数换取

监管到位,履职到位,防范到位,提升我区安全指数。

(五)强化主体,实施园区管理“四个一律”

针对工业园区的外来作业、企业用电安全、机械设备安全

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强化排查治理,实施“四个一律”:【工

业园区】内零星装修、外来危险作业、外来车辆装卸作业一律

由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实施现场监管;【用电安全】存在未接地、

未装漏保、电线裸露一律停工整改;【特种作业】人员一律实

施持证上岗;【机械设备】重新启用前一律进行安全调试,做

好安全防护设施。

三、专项督导,倒逼责任

各街道安监办要及时成立专项督导组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

督导检查工作,对辖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锂电池、涉氨制冷

等高危工贸领域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隐

患突出、整改不及时的,定期通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区应急

管理局将结合网格化督导、特别防护期专项督导,对各街道安监

办工作落实情况、重点企业特别防护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

查,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严格倒查属地监管责任、

安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 4 —四、协调推进,及时报送

为实现中秋、国庆节前后企业停工停产、复工复产工作有效

衔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全区工贸企业特点,

制定了《节前停工停产企业自查“七要点”》(附件 1)、《节

后复工复产“十项自查清单”》(附件 2),指导企业做好节日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街道安监办要通过安格工作群、塔式微信

群等渠道将相关检查要点发至辖区企业、工业园区,督促企业、

工业园区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学习。

请各街道安监办认真梳理特别防护期期间工作进展和成效,

指定专人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信息,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于每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3)(协同网: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特此通知。

附件:1.节前停工停产企业自查“七要点”

2.节后复工复产“十项自查清单”

3.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情况统计表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0 年 9 月 21 日

(联系人:石丹青,联系电话:******)

— 5 —— 6 —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21 日印发

来源:铆钉厂张东良GPC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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